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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家长须知3--高考报名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用途、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2010-11-25 11:52:12)
标签:

2011高三家长

教育

分类: 高考
12月初要为女儿在网上高考报名缴费,因为女儿一直很喜欢画画,但并没有像有些孩子那样经过美术方面的系统训练,只是在初三之前一直在北京市少年宫学习素描和速写,以后选择专业时有可能会选择和绘画相关,但又不是要求具备特高的专业水平的专业(大家如果有好的这方面的专业也拜托大家提供给我选择,先谢了!做为妈妈还是想尊重女儿的喜好选择一个她有兴趣的专业,但现实生活中又不可能特别超脱,不考虑到以后就业的问题,真是为难呢。)。所以我比较关注其中有一项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开始我不知道这项的具体用途,经过这两天的查询和咨询山里人,本人理解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只是针对于提前录取院校和提前艺术类录取院校的志愿有用。如果以后在报志愿时选择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设计类的专业时不要求必须通过这项测试。(因为没有确切的答复,如果不是我理解的这样希望有知情者告知。--已有确切答案,女儿教母舟已找到一份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关于此项的通知,会在下面粘贴供大家参考。)
 
如果不需要,我就不想让女儿参加这项测试了,把精力用在学习上不用再挤占休息时间。因为女儿学校一周要上六天课,每天孩子都学习到很晚,真的很辛苦,我这个当妈妈的真是很心疼呢。
 
网上高考报名缴费中的外语口试最好都报名,因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院校有些专业需要事先报名过外语测试,如果当初没有报名外语口试将没有资格报考相关专业。
 
虽然女儿不需要参加此项测试了,但在咨询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问题时,同事萍姐家的儿子在中央美院学习,给我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信息,现与大家分享。
 

美术类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美术、美术教育、服装设计、装演、学前教育(美术部分)

   (1)加试科目

   素描静物组合写生

   色彩静物组合写生

 

   (2)考试内容范围

   衬布、水果、玻璃杯、酒瓶

 

(3)素描、色彩可共用一组静物

   素描用铅笔或碳笔写生

   色彩用水彩或水粉工具写生

 

   (4)评分要求及标准

   素描、色彩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量化的评分方法,对学生的画面的多种因素综合评分换算成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90一100分为优秀 70一89分为良好

   60一69分为及格 59分以下为不及格

 

   评定等级具体要求:

   ①构图

   优秀: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具有较强的韵律和节奏感。

   良好:基本上符合构图的规律,画面比例均衡。

   及格:局部构图不合理,不影响画面的整体部局,有一定的构图基础。

   不及格:画面构图不合理。

 

   ②形体比例

   优秀:形体比例准确,造型完整。

   良好: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

   及格:能把握比例关系,形体无明显错误。

   不及格:比例失调,造型杂乱。

 

   ③色彩关系

   优秀:色彩关系准确,画面生动和谐。

   良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

   及格:能表现出色彩写生的基本因素。

   不及格: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

 

   ④质感与空间关系

   优秀:画面生动地表现质感与空间关系。

   良好: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

   及格:基本上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

   不及格: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⑤画面整体处理

   优秀: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良好: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及格:基本上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

   不及格:整体布局混乱。

 

北京2010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参考用,2011年高考有部分内容有变化)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的报名。

二、报名办法(2011年高考的考生美术统考报名有变化)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0年高考(论坛)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美术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

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分两种:美术统考校考

美术统考是北京市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是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统考;若报考的院校组织校考,则考生在取得美术统考合格成绩后,再参加校考。

2、考生报考以下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含专业方向)须参加美术统考:

本科专业: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艺术类(美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景观建筑设计、影视艺术技术、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首饰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动画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展览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包装技术与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等专业。

3、考生报考以下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含专业方向)可不参加美术统考

本科专业:绘画(书法)、美术学(含史论、美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管理、美术考古学、文化遗产、艺术策划与管理、视觉文化、艺术与博物馆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经济研究、中国书画鉴赏、书法等方向)、艺术设计学(含设计理论与策划、艺术史论等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含服装展示、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营销与表演、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等方向)、艺术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营销、模特与形象设计等方向)、书法学等专业。

以上未列出的艺术类专业及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四、美术统考安排

1、准考证打印

报名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的考生在经过报名资格确认之后,应于2009年12月29日至31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考场号、考试科目及考生应试守则等。

2、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为:色彩、速写、素描。

色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静物写生或默写。

速写: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

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各科考试所用的试卷纸均为8开幅面绘画用纸。

3、考试时间、地点

(1)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

2010年1月3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色 彩 下午13:00—13:30速 写 13:45—16:45素描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城市学院。

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地点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根据报名情况选定考点和考场并随机编排准考证号)。

五、考生应试守则及注意事项

1、凭《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第一科开考前40分钟(第二科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

2、将《准考证》固定在画板上以便核验。在领到试卷纸后,应使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并在该面作画,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试卷纸的四角,颜料不能覆盖“准考证号、姓名”。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速写考试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色彩、素描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6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场续考,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试卷、试题按顺序放好,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试题带出考场。

5、考生只准携带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水盒等绘画用具,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6、色彩科考试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速写两科考试一律用黑色铅笔或碳笔(只能使用其中一种)作画。不准使用定画液。卷面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要求无关的标记。

7、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代考、不准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不得将颜料随意挥洒或涂抹在考场内,不得故意损毁试卷、试题及其它考试材料。

8、遇有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生要认真审题,按题目要求作画。未按题目要求作画(例如:题目要求横构图作画而考生竖构图作画或在试卷纸背面作画)的答卷,将按规定降档,扣除一定分数。

10、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者,须经监考员同意,离开考场期间不得串考场,不得出现舞弊行为。

1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六、美术统考成绩公布

2010年1月15日后公布美术统考成绩及本科、高职(专科)、高职单考单招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美术统考成绩。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通知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通过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各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七、美术统考成绩使用的有关规定

1、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含单考单招高职)专业,录取时均应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2、其他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也可在美术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使用校考成绩。

八、文化考试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分文史类、理工类)或北京市高职单考单招考试。

九、填报志愿

填报相关院校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获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成绩,如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美术统考合格成绩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成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时间为:2010年5月12—17日(与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志愿填报同步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填在提前录取批次栏目内;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在提前专科录取批次栏目内;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志愿填在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批次栏目内。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统考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普通专业志愿。但当普通专业志愿与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优先。

十、录取

普通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合格成绩。有关录取办法及相关要求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1、对在专业考试(含全市美术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本须知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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