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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之死引发的思考

(2008-10-15 23:25:06)
标签:

孕妇

董明霞

rh血型

o型血

引发

事故

分类: 小小事业

平时很少看新闻,今天无意一浏览,就发现了这个事故,现在已经被称为恶性事故的“孕妇苦等6小时失血而亡”的新闻。可能由于我也是O型血吧,忙上网查了一下RH阴阳血型的相关知识。

原来Rh血型是仅次于ABO系统而处于第二位,在我国99.6%-99.8%的人都属于RH+性,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是RH-性. 看来得赶快查一下自己到底是阴是阳了。到时候要死也不要做个冤死鬼啊。

昨天晚上网速慢的要死,现在重新补上。听过一句话,病人是物竞天择的牺牲者。好像是这么说的吧。反正就是弱势群体的意思。发生这种事故,有人斥责医院的没心没肺,有人大骂中国制度的腐朽没人性,等等等等。说实话,这种事真的是屡见不鲜了。我们除了表示一下愤慨,还能做什么呢?说到底,只能在别人的悲剧里叹息,然后,再庆幸自己的命运。

医院不作为,见得已经太多太多;法律不容人情,我们的以人为本还要等多久?

其实我们也可以反过来假想一下,如果医院用未经检测的血来救董明霞,但是失败了,出事了,人们的反应又会如何?还不是要医院血债血还。归根到底,不是医院的问题,不是我们大家的问题,而是我们国家的畸形的需要改进的医疗体制的种种弊端带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还有让人不敢恭维的社会风气。现在连做个好事送别人去医院都得被逼着承担医药费,试问又还有谁敢做这样的无名英雄呢?除非这个人有钱没地儿花了。还有,谁能保证医院在大发慈悲后依然没能挽回孕妇的生命时她的家属不会大吵大闹状告医院的不负责任呢?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矛盾。这些人们就是这么多复杂。

互相推诿仿佛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谁都怕承担责任。血站是,医院是,你是,我是,我们大家都是。那么,这就好理解了。大家都不肯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但是又肯定得牺牲某些人的利益。所以牺牲弱者肯定就不是偶然的了。

这里又牵扯了一个问题,就是人命重要还是制度重要?我们都目睹了N多如此事件,这个问题的答案早已明了了。每个人都口口声声说要建设完美的法治国家。但是如果这份完美是建立在惨无人道践踏生命的行为基础上,不要也罢。我没有资格去抨击某种制度,一种制度的改革、完善乃至再次深入人心所需的时间不是你我所能等的来的。社会的弊端也不是我们骂两声呼吁几下就会变十全十美的。

我不是愤青,不想破口大骂这个社会有多么多么冷漠。或许是因为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无法感同身受。只是希望以后这种惨剧尽少发生。或者这次恶劣事故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让他们也想想,如果那个孕妇是他们的妻女,他们怎么做。如果下次再有这样那样的制度阻碍人们的存活希望,会是生命重要还是制度重要。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因为我谁都左右不了。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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