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都在讨论着学雷锋,其实我也想说点什么,鉴于很多人都在发声,而且貌似有理,如果再说就颇有雷锋日才学做好事一样,总归是一件不怎么正常的事情。到现在学习终于告一段落了,我也就想起了一两件事情。
记得那天我正在看书,接到了小侄子的电话,电话中兴奋地告诉我说今天作业很少,老师让他们做完作业后要学习雷锋叔叔做好事。我问他准备做什么,他说他和爸爸商量好了,晚上回去帮房东打扫公寓楼道卫生。我说那你怎么不帮奶奶干活呢,或者帮你妈妈呀,这也是做好事。他说这个不算,然后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因为我知道在孩子心中早已经有了一个“算”的标准,我若执意坚持,那就是毁了他的标准,这是在不是一件好事情。
至于这个标准是什么,我想到了我们常用的两个例子,一是扶老太太过马路,而是捡到东西后交给警察叔叔,而且到最后别人问你是谁的时候还有一个标准答案:我叫红领巾,这是我应该做的。当年我戴着皱巴巴的红领巾的时候,就觉得那是世界上最骄傲的事情,尽管它可能已经脏的不再鲜红,依旧会把它当做一件神圣的物什,像一根充满神奇的魔杖,鞭策我们天天向上。提起雷锋叔叔,那更是可敬可爱,捡到了钱竟然都不买冰棍,还要交给警察叔叔,这种精神鼓舞了我们一年又一年,激励了我们一代又一代。长大后我知道了红领巾不是鲜血染成的,我也必须承认我们从未捡过钱,也没有扶过老奶奶,甚至连自己的亲奶奶我也从没有搀扶过——尽管在作文里那些事情我在不同的场合干了一遍又一遍。不止如此,我还知道了搀老奶奶有时候是极其危险的,捡东西后给警察也绝非明智之举。所以想想那些我并没有做过的事情,心里倒反而并没有多大的惭愧——当然,这种惭愧感在我的成长里已经如影随形地陪伴了好多年。
我知道现在孩子们老师也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同样的事情他们自然也经历过。可是他们要做的,是将同样的事情教给我们的下一代,然后看着他们和我们一样地在榜样的阴影中成长(也许绝大多数孩子都认真地做了,可是他们依旧不懂得其中的意义),等到有一天成长到可以恍然大悟的时候,便明白了自己是怎样地一路走来。这就是教育,所谓的薪火相传。我明白也许事情的本身并不重要,重在他的教育价值: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教会他们怎样做个好人。
我所不明白的是,我们想要树立怎样的一个榜样?这个好人的标准又是什么?现在的孩子也许比我们那时候乖得多,不惹是生非,不贪玩厌学,不迟到早退,不在课堂上捣乱,不和同学打架,他们温顺的像羔羊一样。可是当你站在学校门口,看着他们背着沉重的书包,恭敬地向老师道别,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似的走出校门,牵着父母的胳膊,汇报他今天又得了几个A,又被那个老师表扬了,然后边走边说地消失在视线之外的时候,你看不到孩子应有的那一种鲜活,你甚至会为眼前的场景感到扼腕。小侄子常常喜欢听我讲自己的童年,听我说我们在田间撒野,在麦场上捉迷藏,下河游泳捉鱼,那种羡慕之情就好像我们羡慕老北京大院里的马小军他们一样。每一代人都有一代人的幸福,而每一代人也都有一代人的不幸。
马小军他们的生活我们不曾享有,而他们的偶像——雷锋,却依旧活在我们的生活里,于是我们就像看到了一个时空穿越的人物一样,觉得一切都太过戏剧化,而我们才刚刚谢幕,我们的下一代却又要重新开始同样的一出戏,这回换我们看他们的穿越剧了,这或许也就是电视上穿越剧盛行的原因——我们其实一直都活在穿越剧里。
我们一直强调时代精神,强调创新和与时俱进,那么在创新的潮流里我们的偶像崇拜主义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一下呢吗,不能“江山代有才人出,雷锋统领一百年”吧,所以在看到扛枪的“雷锋陈”的时候我只能表示哭笑不得,是我们的想象力太贫乏呢还是我们早已经没有了学习榜样的必要。若是这样,那么我倒是愿意拍手叫绝,因为在每个父母的眼中,自己的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既然如此,为何又非要和别人保持千篇一律呢?也许会有人说对于孩子来说榜样是不可少的,你自己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或许吧,今天的他们就是昨天的我们,今天的我们也就是明天的他们。只是对于他们来说偶像离得太遥远了,太远的话可能就会看不清楚,哪怕他们站得更高一些——更何况他们已经没有了攀高的机会。
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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