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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地政府远离“小农业”

(2018-08-17 11:02:13)
标签:

杂谈

分类: 三农话题
请各地政府远离“小农业”

 

本文看点
·  部分地区产业扶贫思路错在何处?
·  什么是“大农业”和“小农业”?
·  部分扶贫龙头企业的动机是什么?

据新华社报道,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在贵州“用力过猛”,直接导致了当地火龙果严重滞销的新闻引发行业关注和深思。

其中两篇新闻评论值得回味,一篇是2018年7月28日,“某好事者”文章《火龙果滞销给产业扶贫提个醒:既要看当下,更要看未来》;另外一篇是2018年8月1日,新浪贵州“某评论员”文章《贵州火龙果:脱贫攻坚的决心不动摇》,以下是两篇文章的截图,同样的酷热难耐的8月,一个火龙果家庭晒得黝黑的脸上笑开了花,一个滞销的火龙果烂在树上,果汁汇成源泉,想到一个词“汇源”······

扶贫产业中只管“种”不管“卖”,让贫困群众单打独斗找市场,恐怕“看上去很美”的扶贫产业,遇到问题后付出的代价就会越惨重。

今年两会已有代表呼吁,扶贫产业趋同已造成贫困县的橙子、西瓜和蔬菜积压卖不出去,烂在树上、地里的现象,极大伤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笔者看来,产业扶贫从根本思路上出了问题。

从管理者的角度,农林牧副渔涵盖广义的农业概念,是“大农业”,而种植业相对而言就是“小农业”了。但是从产业运作和经营规律来看,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营是“大农业”,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则是“小农业”,它包括:蔬菜、瓜果、花卉、有机农产品和高端品牌大米等等。

从产业运营的角度看,“大农业”(大宗农产品)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平稳供给,维系社会稳定和公平,因此是需要各级政府机构充分关注和支持的;而“小农业”(特色农产品)由于其独有的特色,无论是外在感观,特别的口味(极端的例子如榴莲、臭豆腐之类),还是内在品质,其使命是满足特定消费人群的特殊需求,因此完全应该由市场解决,而不应该成为政府机构的关注和干涉的对象。

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的行程有其特殊的规律,从消费群体的数量到分布,从销售渠道的分布到物流的安排,从定价机制的形成到利润的分配,从生产的布局到供给数量的大体平衡。

特色农产品正是因为“特”,才会形成小众市场,而小众市场是无法承受大量产品洪水猛兽般的冲击的。

政府部门在各种美妙名目下的粗暴介入,会打乱这种原本脆弱的平衡,进而毁掉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的产业。因为:

1)盲目扩大种植面积,会打破现有的供需平衡,使得有限的市场难以承受;
2)农民为了减少损失,大幅度降价销售,但仍然无法真正消化,造成大面积亏损;
3)政府的“鼓励政策”会吸引大量的投机资本的进入,冲击原有的实业资本;
4)快速的生产量的增加,降低了质量标准,鱼目混杂,使得原有的消费者信心不足;
5)原有的市场开拓者和从业者在这番冲击下溃不成军,扭赢为亏;
6)政府不受约束的权力容易形成腐败。

以上是所有“小农业”(小众农产品)面临的最大威胁。

政府的资源配置能力是体现在“大农业”的领域,因为“大农业”的生产要素相对少,全国基本一致,以合格产品的生产数量为衡量标准,并与产业政策息息相关。而且,大农业密切关联全社会的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与社会公平与效率密切相关,因而需要各级政府的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并监督政策的落实到位。

而“小农业”由于其产品的生产,物流,营销和消费千差万别,政府根本没有能力管理好,也完全没有必要介入,应该完全交由市场解决。从根本上讲,特定消费人群的特殊需求不是政府执政能力和资源配置关注的主体。

有智识的政府机构应该关注“大农业”,远离“小农业”。还小农业者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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