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推动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以及不断进取的积极性,我园特制定幼儿园领域学科带头人评比和奖励方案。
一、目标
为培养幼儿园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在素质教育中发挥引领作用;通过2——3年培养,使培养对象能够把握领域学科教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最新动态,理解高效教学的思想和要求、方法及策略,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较成熟的教学经验,能够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反思教学行为、总结教学经验;能够有效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形成比较系统的教学经验,并在本园该领域教学实践中,充分发挥带头、辐射作用。
二、参评者条件:
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孩子,有良好的师德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初显成效;在区级及以上各类评比中获得过三等奖及以上奖次;开过区级公开课、观摩课并获得好评;学科论文在区级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次(第一次参评人员论文要求是论文写作成员即可;第二次参评人员论文要求是第一署名或执笔人);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上条件均要符合,才有资格)。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各园区教师自愿报名——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备选名单中——参加理论考试——面试;每个园区每个领域评出一名学科带头人。(如果符合条件的人选不够,该领域带头人暂时空缺)评委外请专家担任。
四、领域学科带头人职责
每学年主持四次全园性领域学科活动;带领一批教师参加该学科研究(要有照片和资料)。
每学年向园级开展公开教学活动1-2次;
每学年有片区或片区及以上展示活动1次;
每学年有学科论文或经验总结一篇。
五、学科领域带头人奖励措施:
每年给予领域学科带头人400元津贴(比赛获奖或论文得奖另按原规定奖励)。
领域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考核一次,没履行职责的第二年不再连任;其他老师在符合条件后可以参与考评竞选,优秀者担任该领域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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