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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日,被告人杨某兰(19岁)利用广受社会关注的天津港爆炸事故在微博上先后发布两条短微博和一条长微博,谎称其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中死亡,受到了网友的高度关注。长微博发出后3739名网友对其进行了打赏,金额达96576.44元人民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兰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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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之一:缺乏关注,缺乏朋友。在她的微博中发现,她的粉丝大部分是僵尸粉,没有互动,没有关注的她感到人生很寂寞很孤独,但是长期混迹于微博得她发现,追逐热点,就可以获得网友的关注。但是她并不是大明星,也不是很好的写手,她不能像别人那样积累粉丝,所以在天津爆炸后的两个小时后,她迅速杜撰其父亲失联的消息,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大量的关注。关注的增多让她脸红心跳,激动异常,借着激动,她走向了造谣的下一步。
罪恶之二:缺乏家庭关爱,缺乏道德教育。什么样家庭环境,造就什么样的性格。这位女生去年曾考上专科,但是由于家庭困难,以及对学校的不满意,中途辍学后回家复读,然而家庭的困境导致她最终成为一名服务员。所以她内心非常恨自己的出身不好,恨家里条件差,以至于她竟然写出了父亲逝世的微博。在这里我只能说,作为一个父母,即使我们不能给与孩子很好的教育条件,也不能给孩子很好的工作条件,那我们多给予一点爱吧。多给他们一点善良吧,不要为了挣钱忽视了孩子的成长,一个19岁的女生,即将在监狱呆10年,最美好的青春就毁于一旦。
罪恶之三:不辨真假的传播与打赏。打赏功能本来是奖励原创而建立的,而在这不分真假的传播中,铸就了今天的大错。假如没有打赏,或者打赏的钱经过核实后发放,想必这位女生也不会有如此高的刑期。但是话又说回来,工具是无罪的。我们要怪就怪面对灾难,我们几乎失去了辨别能力。这虽然体现我们对灾难的关切,但是盲目的关切真的好吗?我相信在今天网络不仅仅只有她一个骗子,肯定还会更多伪装严密的骗子,这些骗子出现在任何时间,地点,无从查实,它们会慢慢消耗掉我们对于真正灾难的热度。
罪恶之四:没有真正的慈善机构。在整件事情的发生中,很多网友表示,基本不相信慈善机构,宁可把钱直接打赏给原作者。怕的就是慈善机构人前装慈善,幕后饱私囊。正是这样的尴尬产生了这样的诈捐。中国开放了接近四十年,中产阶级都已达三亿,而慈善却一直止步不前?试问这是谁的错?
一个19岁的女生,以及那些看不见的网络骗子,正悄悄的盯上了我们的钱包,是我们要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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