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
(2009-10-11 1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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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因大多家长对学生办理的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不清楚,现将此卡使用简单说明如下:
学生的社会保障卡为建设银行发放,卡内没有钱,可做为储畜卡使用。
一、理赔说明:
(一)普通门诊:一年之内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室或社区门诊发生的费用累计不超过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按照20%的标准支付,超出部分有个人现金支付。
(二)住院:参保人因病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和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部分有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三)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参保居民患下列病种:例白血病的治疗等, 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治疗发生的定点医疗费用,可以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四)意外伤害赔付待遇: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五)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元) |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个人负担比例 (%) |
最高支付限额 (元) |
一级医疗机构 (含社区医疗机构) |
200 |
70 |
30 |
60000 (2008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50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 |
400 |
6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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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700 |
50 |
50 |
|
备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执行起付标准。门诊规定病种起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只执行一次,标准为200元。 |
二、缴费方式:
第一年由所在学校统一收取并存入建行,以后每年的收费情况还未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请家长10月份关注附小网站的通知。
三、补办说明:
学生去年未办理的,今年可以继续办理,具体办法10月会将通知发放到学生手中或挂在学校网站上。
如有遗失医保卡或更改学生名字的需到济南市医保办理。
注:详细情况可登陆济南市医保网查询。
咨询电话:济南市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