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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情的始末-无语至极阶段

(2010-12-10 15:39:03)
标签:

杂谈

    事情像我刚才前面所说的,我以为我赢了官司,对方知道自己错了,一定有悔意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我很傻以外,企业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傻?

    前面我也说了,刘**原来在南京还注册了一家公司。他们私下两方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里面的代言费用是10万+2万元的产品。先不说这个费用我会不会签订,这个代言的费用,居然被刘**全部拿走,包含2万元的产品。

    企业居然到现在也没有任何责怪刘**的意思。我不知道是他们俩串连在一起欺骗我,还是企业一直以为刘**对他们很好???

    最可怕的事情出现了,企业没有上诉刘**。刘**现在反过来告我。说我让他出书没有出成,让我赔偿他20万的损失费。

    最可怕的是,虽然他最后没有成功告到我,但是对于他这个人还好意思告我,感到不可思议。原来他不知道自己很无耻吗?

    但是,法院还判我要给他1万元的劳务费,意思是他付出劳动了。

    天啊,我真的觉得很冤。这样的劳动,带有欺骗性质的都要给予劳动报酬,那我真的太不服气了。

    而且,他前面还拿着对方企业的钱和物。

    对方企业,你们在想些什么?你如果和他串通的,那我无话可说。如果不是,你们的法律武器呢?如果你们还有一点儿良心,面对我这种全然不知,一再给你们机会的人,你们前期反而还要上诉?对于一个欺骗了你们的人,你们反而无所谓吗?

    对于法院,我想问一句:真的这样的也要给他劳务费?那么,所有欺骗手段的行为,都是得到支持的了?只要他有劳动付出?我真的不懂。

    我不是学习法律的,我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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