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换房)搬家,停订了人民摄影报。因此,报社编辑寄给我的稿酬虽然转到我手里了,但见报作品的样报却一直看不到。为此,我通过邮箱请人民摄影报帮我寄一份样报或给我一个链接(如果网上有的话),他们很快给我回了话并发来了见报链接。在此,我要对人民摄影报的编辑说一声:谢谢!
在此我还要多说一句得罪人的话----以前常有影友对我讲:武汉XXX报社编辑(记者)用了作者的稿件,要不作者姓名变了(变成记者姓名),当然也不会给你寄稿酬。要不给你和他/她一起并列署名,但稿费也是不会给你寄的。当时,我还不大相信。结果在我身上近几年也接二连三的发生,我就不得不信了。希望有关记者见了这个帖后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学会尊重作者的劳动,当一个受人欢迎的好记者。
(他们应懂得尊重作者也是在尊重自己。我从1979年开始,也当过好几家媒体的记者/特约记者,也常与不同媒体记者交往,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不少记者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有不少记者走上了领导岗位,有不少记者成为"名记",......但还没有见过不尊重别人的记者成了"名"成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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