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与梁启超的《乡治》

标签:
祠堂梁启超乡治法庭顺德北部 |
分类: 分享 |
一,是朱熹后人的朱家祠堂。
二,是沙滘的陈氏大祠堂。
朱家的,有故事。大儒朱熹儿子来到顺德陈村的仙涌安家繁衍。
陈氏的,我猜是“顺德祠堂南海庙”中,现保留下最美的顺德祠堂了。
晚饭交流时,我向大家讲述了祠堂的“法庭”作用,也介绍了梁启超在《乡治》中对祠堂功能的描述。
而这一观点,我于2014年12月已有介绍,之后于多个场合也有提及。
http://s7/mw690/001EhPghzy747xu2IFU46&690
http://s16/mw690/001EhPghzy747xy4iPd4f&690
http://s3/mw690/001EhPghzy747wCTiSKf2&690
http://s1/mw690/001EhPghzy747wCYWvCd0&690
http://s4/mw690/001EhPghzy747wD5iD1c3&690
http://s15/mw690/001EhPghzy747wD9Nzo3e&690
http://s5/mw690/001EhPghzy747wDdfms74&690
http://s1/mw690/001EhPghzy747wDiqNq00&690
http://s12/mw690/001EhPghzy747xdUcbNbb&690
http://s8/mw690/001EhPghzy747xflaSP57&690
http://s14/mw690/001EhPghzy747xh9PAx0d&690
http://s3/mw690/001EhPghzy747wywQJca2&690
http://s5/mw690/001EhPghzy747wyIWlSb4&690
http://s9/mw690/001EhPghzy747wyCloQ08&690
http://s6/mw690/001EhPghzy747y8Tp1X25&690
http://s16/mw690/001EhPghzy747y8X4ejaf&690
http://s8/mw690/001EhPghzy747y923LVa7&690
http://s6/mw690/001EhPghzy747y962nb85&690
http://s4/mw690/001EhPghzy747y9beYr93&690
http://s16/mw690/001EhPghzy747y9Bd0j2f&690
http://s4/mw690/001EhPghzy747y9FWV583&690
http://s11/mw690/001EhPghzy747y9OaJc9a&690
http://s5/mw690/001EhPghzy747y9Uz9W44&690
http://s10/mw690/001EhPghzy747y9YmsF79&690
http://s7/mw690/001EhPghzy747ya5d4O56&690
http://s3/mw690/001EhPghzy747yadhUma2&690
http://s2/mw690/001EhPghzy747yahmkpe1&690
http://s11/mw690/001EhPghzy747yamMwafa&690
附《乡治》部分节录:
欧洲国家,积市而成,中国国家,积乡而成,故中国有乡自治而无市自治。
乡盖古代邻里乡党闾州族之总名,专称乡者则指一国中最高之自治团体。
刘熙《释名》:“五家为伍,以五为名也,又谓之邻。邻,连也,相接连也。又曰比,相亲比也。五邻为里,居方一里之中也。五百家为党。党,长也,一聚之所尊长也。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乡,向也,众所向也。”《周礼》郑注:“二千五百家为州,百家为族,二十五家为闾。”
《周礼》有乡师、乡大夫、州长、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诸职,其制不尽相吻合。两书盖皆战国末年所记述,未必皆属事实,即事实亦未必各国从同也。其职权之内容,则《周礼》所说,重在乡官,《管子》所说,重在乡自治。
管子曰:“野与市争民,乡与朝争治。”又曰:“朝不合众,乡分治也。”(俱《权修》篇文)其乡分治之实迹,则如《立政》篇所言: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闬,慎筦键,筦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凡上贤不过等,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赏有功不专与。……”
又《小匡》篇曰:
“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士三出妻,逐于境外。女三嫁,入于舂谷。是故民皆勉为善。士与其为善于乡,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不如为善于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身之功……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政成国安,以守则固,以战则强。”
《管子》书中尤有一奇异之制度,曰乡治之性质以职业为类别,其大类有二:曰士农之乡,曰工商之乡。大抵前者如今之乡村,后者如今之都市。由今日观之,一地方区域中只有单纯一种之职业,为事殆不可能。虽然,一区域中以某种职业为主,则亦非无之。例如英之牛津、剑桥虽亦有工商业,然可命为学校区,其波明罕、门治斯达(伯明翰、曼切斯特)虽亦有学校,然可命为工业市,管子之意大概如此。
……
吾乡曰茶坑,距厓门十余里之一岛也。岛中一山,依山麓为村落,居民约五千,吾梁氏约三千,居山之东麓,自为一保。馀、袁、聂等姓,分居环山之三面为二保。故吾乡总名亦称三保。乡沿各决于本保,其有关系三保共同利害者,则由三保联治机关法决之。联治机关曰“三保庙”,本保自治机关则吾梁氏宗祠“叠绳堂”。
自治机关之最高权,由叠绳堂子孙年五十一岁以上之耆老会议掌之。未及年而有“功名”者(秀才监生以上) ,亦得与焉。会议名曰“上祠堂”(联治会议则名曰“上庙”)。本保大小事,皆以“上祠堂”决之。
叠绳堂置值理四人至六人,以壮年专管会计,其人每年由耆老会议指定,但有连任至十余年者。凡值理虽未及年,亦得列席于耆老会议。
保长一人专以应官,身份甚卑,未及年者则不得列席耆老会议。
耆老及值理皆名誉职,其特别权利只在祭祀时领双胙,及祠堂有宴饮时得入座。保长有俸给,每年每户给米三千,名曰“保长米”,由保长亲自沿门征收。
耆老会议每年两次,以春秋二祭之前一日行之。春祭会主要事项为指定来年值理,秋祭会主要事项为报告决算及新旧值理交代。故秋祭会时或延长至三四日。此外遇有重要事件发生,即临时开会。大率每年开会总在二十次以上,农忙时较少,冬春之交最多。
耆老总数常六七十人,但出席者每不及半数,有时仅数人亦开议。
未满五十岁者只得立而旁听,有大事或挤至数百人,堂前阶下皆满。亦常有发言者,但发言不当,辄被耆老呵斥。
临时会议其议题,以对于纷争之调解或裁判为最多。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最高法庭,不服则讼于官矣。然不服叠绳之判决而兴讼,乡人认为不道德,故行者极希。子弟犯法,如聚赌斗殴之类,小者上祠堂申斥,大者在神龛前跪领鞭扑,再大者停胙一季或一年,更大者革胙。停胙者逾期即复,革胙者非经下次会议免除其罪,不得复胙。故革胙为极重刑罚。
耕祠堂之田而拖欠租税者停胙,完纳后即复胙。
犯窃盗罪者缚其人游行全乡,群儿共噪辱之,名曰“游刑”。凡曾经游刑者,最少停胙一年。
有奸淫案发生,则取全乡人所豢之豕悉行剌杀,将豕肉分配于全乡人,而令犯罪之家偿豕价,名曰 “倒猪”。凡曾犯倒猪罪者,永远革胙。祠堂主要收入为尝田,各分祠皆有,叠绳堂最富,约七八顷。凡新淤积之沙田皆归叠绳堂不得私有。尝田由本祠子孙承耕之,而纳租税约十分之四于祠堂,名曰“兑田”,凡兑田皆于年末以竞争投标行之,但现兑此田不欠租者,次年大率继续其兑耕权,不另投标。遇水旱风灾则减租,凡减租之率,由耆老会议定之,其率便为私人田主减租之标准。
支出以坟墓之拜扫、祠堂之祭祀为最主要。凡祭皆分胙肉,岁杪辞年所分独多,各分祠皆然。故度岁时,虽至贫之家皆得丰饱。
有乡团,本保及三保联治机关分任之,置枪购弹,分担其费。团丁由壮年子弟志愿补充,但须得耆老会议之许可。团丁得领双胙,枪由团丁保管,(或数人共保管一枪)盗卖者除追究赔偿外,仍科以永远革胙之严罚,枪弹由祠堂值理保管之。
乡前有小运河,常淤塞,率三五年一浚治,每浚治,由祠堂供给物料,全乡人自十八岁以上,五十一岁以下,皆服工役,惟耆老功名得免役,余人不愿到工或不能到工者,须纳免役钱,祠堂雇人代之。遇有筑提堰等工程亦然,凡不到工又不纳免役钱者,受停胙之罚。
乡有蒙馆三四所,大率借用各祠堂为教室,教师总是本乡念过书的人。学费无定额,多者每年三十几块钱,少者几升米。当教师者在祠堂得领双胙。因领双胙及借用祠堂故,其所负之义务,则本族儿童虽无力纳钱米者,亦不得拒其附学。
每年正月放灯,七月打醮,为乡人主要公共娱乐。其费例由各人乐捐,不足则由叠绳堂包圆。每三年或五年演戏一次,其费大率由三保庙出四分之一,叠绳堂出四分之一,分祠堂及他种团体出四分之一,私人乐捐四分之一。
乡中有一颇饶趣味之组织,曰“江南会”,性质极类欧人之信用合作社。会 之成立,以二十年或三十年为期,成立后三年或五年开始抽签还本,先还者得利少,后 还者得利多。所得利息,除每岁杪分胙及大宴会所费外,悉分配于会员(乡中娱乐费, 此种会常多捐)。会中值理,每年轮充,但得连任。值理无俸给,所享者惟双胙权利。 三十年前,吾乡盛时,此种会有三四个之多。乡中勤俭子弟得此等会之信用,以赤贫起 家而致中产者盖不少。
又有一种组织颇类消费合作社或贩卖合作社者。吾乡农民所需主 要之肥料曰“麻麸”,常有若干家相约以较廉价购入大量之麻麸,薄取其利以分配于会 员。吾乡主要产品曰“葵扇”,曰柑,常有若干家相约联合售出,得较高之价,会中亦 抽其所入之若干。此等会临时结合者多,亦有继续至数年以上者。会中所得,除捐助娱 乐费外,大率每年终,尽数扩充分胙之用。
各分祠及各种私会之组织,大率模仿叠绳堂 。三保庙则取叠绳堂之组织而扩大之。然而乡治之实权,则什九操诸叠绳堂之耆老会议及值理。
先君自二十八岁起,任叠绳堂值理三十余年,在一个江南会中兼任值理亦二三十年,此外又常兼三保庙及格分祠值理。启超幼时,正是吾乡乡自治最美满时代。
此种乡自治,除纳钱粮外,几与地方官全无交涉(讼狱极少)。窃意国内具此规模者尚所在多有,虽其间亦恒视得人与否为成绩之等差,然大体盖相去不远。此盖宗法社会蜕余之遗影,以极自然的互助精神,作简单合理之组织,其于中国全社会之生存及发展,盖有极重大之关系。自清末摹仿西风,将日本式的自治规条剿译成文颁诸乡邑以行‘官办的自治’,所谓代大匠斫必伤其手,固有精神泯然尽矣。
……
例如吾粤自民国政府成立后,尽夺各乡团自卫之枪械,于是民只能束手以待盗之鱼肉,田畴且鞠为茂草,其它建设更何有,恐二千年来社会存立之元气自此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