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无关
周末的健身房里人烟稀少,正是适合锻炼的时候。今天练下肢,当双腿推动负载着一百二十公斤铁饼的脚踏往上走时,燃烧的收缩感充盈着肌肉。
不知不觉两个半小时过去了,带着满足感,我走进了健身房的淋浴室。
热水冲刷着略带疼痛的身体,健身的感觉,真好。
我打开衣柜,取出一条白色的平角裤套上,然后穿上牛仔裤,紧身内衣,蓝衬衫,整理好我的健身包,走出了健身房。
晚上约了个网友见面,其实,我对这样的见面,早已不抱任何希望。
他坐在餐桌的那一边,我坐在餐桌的这一边。
说了很多话,我们赶场一样,从童年的历史,翻到了上一次的失恋。
说过了很多遍的话,因为新鲜的倾听者,而再度焕发出新鲜的意义。
然而我明白,这些话,终究还是毫无意义的,在这一段过程中,自己对他,竟没有心动的感觉。
其实,平心而论,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即使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衫,蓝色的牛仔裤,还是挺有魅力的。不过,呵呵,我对自己说,我喜欢的是健身的男人,而这一个,对我来说,有些瘦削了,虽然他很英俊。
吃完饭,他说,你怎么走?
我说,坐地铁。
我送你吧,他说。
一路无话。到我住处楼下,我说,要不上来坐坐吧。
他坐在沙发的那一头,我坐在沙发的这一头。
独处一室时,反倒没话了。
过了一会儿,他说要走了。
在门口,他穿好鞋,仔细地将鞋带绑好。站了起来看着我。
不知道怎么地,我张开了手,他笑了,也张开了手,我们拥抱在一起。
抱着这个干净整洁的男人,之前说过的那些话纷纷清空,我头脑一片空白,闭上了眼睛。
以往费心建构的那些标准,那些喜好,宛如地震中的堡垒,纷纷倒塌。
我知道自己死定了。
“今晚留下来吧,好吗?”我轻轻地问他。
“好。”他说 .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看一个人,别用眼睛,要用手。
验证他,就用臂膀去拥抱他。
一个拥抱,胜过一个晚上的面对。
信予参加了新浪草根新锐
,在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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