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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子如果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

(2018-12-14 10:20:44)
标签:

文化

交流

杂谈

分类: 元红学散文

“这会子如果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

           ——读《红楼梦》札记

By金品之

 

近日得读孟小平先生考证文章《林如海留给林黛玉多少钱》,大长知识。孟先生此文专题探讨了贾琏那句有名的话:“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令人信服地证明了林家不可能这么富有,黛玉更不可能继承这么多钱财;还是三二万或三五万靠谱。

我此前就是以为黛玉得了大笔{三二百万}遗产,全被贾家吞了。读了孟文,我一直在想:我的这种谬见从何而来的呢?于是回忆起读红的经历,终于理清了头绪,顿觉豁然开朗。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想法,不揣孤陋浅薄,随笔披露于次。

 

 

                             

说来惭愧,我是过了古稀之年,才认真阅读《红楼梦》,捎带也留心所谓红学问题的。起因是朋友送了一套《三家评本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版)。我下决心认真读《红楼梦》,就是从这三评本开始的(当时,家中也无别的版本)。该书卷首汇集了多家清人的评论,就中有《或问》,未署名,后来知道系摘自涂瀛《红楼梦问答》。涂瀛言之凿凿写道:

 

或问:“凤姐之死黛玉,似乎利之,则何也?”曰:“不独凤姐利之,即老太太亦利之。何言乎利之也?林黛玉葬父来归,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凤姐领之。脱为贾氏妇,则凤姐应算还也,真不为贾氏妇,为他姓妇,则贾氏应算还也。而得不死之耶?然则黛玉之死,死於其才,亦死於其财也。”

或问:“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有明证与?”曰:“有。当贾琏发急时,自恨何处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

或问:“林黛玉聪明绝世,何以如许家资而乃一无所知也?”曰:“此其所以为名贵也,此其所以为宝玉之知心也。若好歹将数百万家资横据胸中,便全身烟火气矣,尚得为黛玉哉?然使在宝钗,必有以处此。”

 

涂瀛这三问三答,是红学史上首次有人正式指认贾琏煕凤夫妇侵吞黛玉数百万家资。我的谬见,无疑由此而来。我当时对红书和红学的认知,也就小学毕业的水平吧?小学生自然是读啥信啥了。

    我现在相信孟先生的考证结论:林如海根本不可能有三二百万家资。而依照清代法律,林黛玉只能继承其父遗产的三分之一。既然如此,就有一个问题需要探究:“三二百万”和“三二万”到底哪个是作者的原文呢?

 

 

2

    《红楼梦》现存各种版本,在时间上是大致可以排序的。学者夏荷、花美云、林同华、安鸿志等,已先后证明:梦稿本先于脂批本,脂批本(狭义)先于甲辰本,甲辰本先于程高本。以下我们来看看贾琏的话在相关版本中的变动情况。

  

    梦稿本: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

    庚辰本:         (同)

    甲辰本:         (同)

    程甲本:         (同)

戚序本:这会子再发个三二万银子的财就好了。

    蒙府本:         (同)

    列藏本:         (同)

    程乙本:这会子再发个三五万的财就好了。

 

显然,其中是有规律可循的。首先,抄录版是梦稿本在先,庚辰本在后,甲辰本再后;摆字版是程甲本在先。这四种本子都是“三二百万”,由此可推知雪芹原稿应当是有“百”字的。戚序本是经戚蓼生删改过的。戚氏可能觉得“三二百万”数额太大了,就删了“百”字。蒙府本和列藏本因此最有可能源于戚序本。由此可推知无“百”字的本子,并非错在抄录者。

    两种摆字本最有意思:程甲本是《红楼梦》结束传抄首次印成书籍,用了“三二百万”。它的选择进一步证明有“百”字的本子是正宗。程乙本(1792)后于程甲本(1791)仅仅七十天,不单删除了“百”字,还将“二”改成了“五”。此时雪芹、脂砚、畸笏等已逝去多年,这只能是程伟元、高鹗的妄改。他们可能觉得“三二百万”太多,“三二万”又嫌少,于是改成“三五万”。

 

 

                                    3

既然“三二百万”是对的,而林黛玉又不可能继承这么多钱,贾琏这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应当怎样解读呢?有学者认为,这是指贾家在荣国公时代曽发过这么一笔大财。当年荣国公怎样发了这么一笔大财,没人说得清。老实说我是不敢苟同的。

我倒是认为,在话中那个“再“字的用法上动动脑筋,或许能开拓出新的意涵。涂瀛坚称“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也是以“再”字作为明证,所谓“(…)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我们可用同一“再”字驳他。

 

“再”,副词,意为两次,第二次。表示动作的量,着眼在次数。一个动作在另一个动作之后,不说二,而用再,但不是再一次的意思。用例如:左传庄公十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僖公五年:“一之为甚,岂可再乎?”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田忌一不胜而再胜。”

 

这些都是古汉语的通常用法。在由古汉语向近现代汉语演进的过程中,特别是口语,副词“再”逐渐引申出若干新的意涵。我们不必去查询词典,《红楼梦》书中就有现成的用例。如像:

 

刘老老道:“你们这样人家,断没有那贱东西,那容易得的木头你们也不收着了。我掂着这么体沉,这再不是杨木,一定是黄松做的。”

还是袭人想道:“一定他醉了,迷了路,顺着这条路往我们后院子里去了。要进了花障子,打后门进去,还有小丫头子们知道;若不进花障子,再往西南上去,可够他绕会子好的了。我瞧瞧去。”

林黛玉听了,低头一语不发,半日说道:“你只怨人行动嗔怪了你,你再不知道你自己怄人难受。(…)”

刘姥姥千恩万谢的说道:“(…)进了门找周嫂子,再找不着,撞见一个小姑娘,说周嫂子他得了不是了,撵了。(…)”

 

书上这四段话中的“再”字,都没有“两次,第二次”的意思,而且与贾琏的话一样,都是人物口语对话。仔细体味刘姥姥的“这再不是杨木”和袭人的“再往西南上去”,分明是虚拟的语气,有“如果”、“如若”、“要是”等意思。

既然如此,那贾琏话中的“再”字为什么一定是“两次,第二次”,而不可能是“如果”、“如若”、“要是”等意思呢?事实上,根据当时荣府经济拮据的形势和贾琏煕凤疲于应对的无奈,“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只是贾琏彼时彼处心中的想望和慨叹,解作“这会子如果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难道不是再好不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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