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基金委发布2019年科研不端行为查处情况(附案例)
| 分类: 教育 |
科研不端行为( research misconduct)是指:“在立项、实施、评审或报告研究结果等活动中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或抄袭(Plagiarism)”,简称为FFP。
科研诚信建设是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与前提,是营造良好科技环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基础。基金委多年来形成的“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科研诚信建设体系,为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公布了2019年通报批评处理案例。
4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评审环境的公开信》。为做好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评审工作,在坚持实施项目申请人/负责人、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签署承诺书的基础上,基金委重申以下纪律和要求:
一、申请人和参与者不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信息和未经公开的评审信息,不以任何形式联系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请托”或“游说”,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
二、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认真履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教育和要求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参与者、评审专家、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不从事或参与“请托”、“打招呼”、“围会”等任何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干扰及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良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责任人。
三、评审专家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抵制各种人情评审,不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不违规与被评审项目的利益相关人员联系,不披露任何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坚决抵制任何干预正常评审工作的不良行为,并自觉回避利益冲突。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兼职人员、流动编制人员和兼聘人员)应客观公正履职,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评审过程的保密和回避规定,严守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不泄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相关情况和项目评审的有关信息,不干扰评审专家独立作出学术判断。
笔者作为科研工作者,一方面努力加强自身素质,坚决维护科研诚信,另一方面,希望国家所有科研人员都能刻苦钻研学术,不弄虚作假,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国家强大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信息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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