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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道”与“殉情”的悲剧——读《命命鸟》(1)

(2008-11-17 10:07:41)
标签:

宗教

命命鸟

许地山

佛教

静子

茅盾

加陵

林志仪

杂谈

文化

分类: 文学漫谈

“殉道”与“殉情”的悲剧(1)

——读《命命鸟》

林志仪

作为“五四”时期一个新文学社团的成员,许地山的作品在主张“为人生”的“文学研究会”诸家中是独树一帜的。他的第一篇小说《命命鸟》,即以充满异城情调和带有宗教色彩,引起了当时读者的重视。虽然它写的仍属爱情悲剧,却并不止于悲剧的反封建意义,还有其更深一层的对人生的见解。茅盾就曾指出过:《命命鸟》等篇“穿了恋爱的外衣而表示了作者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导言》)由于许地山早期受佛教思想影响很深,当时又正在研究宗教哲学,自然会以佛教观点来认识宇宙和探索人生,也自然会在他的作品里表现佛教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但我们对于茅盾所说的“恋爱外衣”不能片面理解,加以摈斥,只着重于《命命鸟》的思想意识,而割裂其艺术构思的整体性。茅盾的本意实际是,认为《命命鸟》已超出了当时许多陈陈相因、内容肤浅的恋爱小说,在独创性的艺术整体中,更寓有对人生问题的思考。

我们知道,在中外文学史上出现过不少写恋爱婚姻受挫因而殉情的作品,如汉乐府《孔雀东南飞》、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以至民间文学《梁山伯与祝英台》等,莫不凄伤感人,具有强烈的反封建的意义。《命命鸟》也不例外,写了一对青年因恋爱婚姻受阴而投湖的故事,似应属于这类殉情的作品。但我们仔细加以研读,便会发现它有不同的生活内涵和不同的主旨,既是一篇殉情的作品,更是一篇殉道的作品。

所谓“殉道”,就是殉佛教之道。这主要体现在女青年敏明的思想行动上。敏明一方面从小就接受佛教教育,入佛教青年会办的法轮学校学习;一方面又热烈追求爱情幸福,与男青年加陵真心相恋。在她为加陵表演雀翎舞时,就歌唱着:“咱们是同一个身心,∕同一副手脚。∕我和你永远同在一个身里住着。∕我就是你啊,你就是我。”流露出了她和加陵永不分离的真挚感情。可是现实环境是冷酷无情的,她父亲就亟力反对她与加陵结合,甚至请蛊师暗中作崇,要离间他们的爱情。在遭到沉重打击的痛苦绝望之中,她精神恍惚,不觉进入梦中幻境,见到了种种奇异景象,从而看透人生,顿然大彻大悟,终于在涅槃节的一个晚上,爽然地投入了绿绮湖。

敏明的一生,可说经历了入世和出世两个阶段。在前一阶段,她既有两心相印的爱情欢乐,也有为协助父亲演戏而退学,与加陵离别的烦恼,更有恋爱婚姻遭受阻挠的重大打击。尽管如此,她所持的入世态度是没有变更的。在后一阶段,她已万念俱灰,因佛教教义的启示和梦中幻境的感化,转而厌世投湖,以求解除一切痛苦。投湖之前,她象赎罪似的作了祈祷:“我自万劫以来,迷失本来智性;因此堕入轮回,成女人身。现在得蒙大慈,示我三生因果。我今悔悟,誓不再恋天人,致受无量苦楚。……”这一祈祷多么虔诚!表明她作为一个未出家的“女弟子”,已完全按照佛教“四谛”“轮回”的观点来理解宇宙人生,用证得“涅槃”来求取永远的无为和安乐。因为佛教的教理认为,人生极苦,涅槃最乐,在生死轮回中,灵魂永远存在,所以“涅槃是一个过程的终止,而不是一个存在的消灭”(查尔斯·埃利奥特《印度教与佛教史纲》第一卷330页)。敏明正是接受了这种思想,才会视投湖为涅槃,企望投湖能获得“转生极乐国土”的正果。然而一切宗教思想都是唯心主义、自欺欺人的,只能起到麻醉精神的作用,并不能解决人生的实际问题。敏明的投湖,固然由恋爱婚姻受阻这一基因促成,在客观上显示了对封建家长的抗议;但在敏明主观上却要摈除烦恼,学道成佛(按照大乘佛教普渡众生的教义:一切有情皆有佛性,皆可成佛),已改变入世的人生观为出世的人生观,不再计及恋爱婚姻的问题了。她的“对于婚姻另有地番见解”虽未说出见解如何,实际已通过一些细节行动作了说明——梦幻之后,尽管加陵情意绵绵,频频来访,她却“态度越发冷静”;加陵提出“照例逃走”的办法,她也避而不答;尤其是背着加陵单独去绿绮湖的行动,更表明她已放弃永不分离(“同一个身心”)的誓言;虽然加陵赶来与她一起投湖,总算做到同生共死,但两人精神上已经分道扬镳了。如果说,敏明过去为维护自己恋爱婚姻的自主,还有过对父母的质问,对蛊师的斥责;而现在,她已自我倒退,完全断绝了恋爱婚姻的意念(恋爱婚姻也属佛教所说的导致苦恼的“贪欲”之一),消失了抗争的锐气,只求自我解脱。这时不但毫无悲愤尤怨,反而心情平静,十分庄严肃穆地走上了她自认为“涅槃”的投湖自尽的道路。要说这一行动有什么意义的话,意义不过是殉佛教之道。作者正是通过敏明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展示了他探索人生、认识宇宙的消极思想方面,而且成了本篇的主旨。

我们既认定《命命鸟》主要是“殉道”的作品,为什么还承认它属于“殉情”的作品呢?这是着眼于加陵这个人物来看它后一性质的。加陵与敏明在法轮学校同学七八年,已建立起了深厚的爱情关系,因而加陵一直热爱着敏明,始终不渝。可是他父亲却横加阻挠,按缅甸崇奉佛教的习俗,要他于法轮学校毕业后就跟昙摩蜱法师去当和尚,不同意他再升高等学校,说是勉受诽谤佛法的西洋学问毒害。加陵则坚决要升入高等学校学点西洋学问。对于跟昙摩蜱当和尚之事,他说,“再过十五六年,或者能够从他。”对于学西洋学问,他说,“诽谤与否,在乎自己,并不在乎外人的煸惑。”这段父子之间的争持,既表现了父亲笃信佛教的狭隘守旧思想,加陵面向现代的开朗上进精神,也寓含着父亲想借出家当和尚的习俗阻止加陵与敏明结合的意图,同时加陵的坚持升学和推延出家,也寓含有非与敏明结合不可的要求。这里虽没有提到婚姻问题,但婚姻问题成了新旧思想冲突的核心。而明显的是,后来加陵向敏明倾诉衷情时,便吐露了父亲以“敏明底生肖和他不对”为理由,反对他们结合;父亲还请过昙摩蜱向他说法,用释迦教训摩邓的话,再一次劝他出家当和尚。加陵对于这些“理由”和“教训”不但没有屈从,而且准备远走高飞,他对敏明说:“父亲若是不肯,咱们最终的办法就是‘照例逃走’。”可是敏明这时已萌生厌世思想,无意解决婚姻问题,神情显得冷漠。而加陵却未觉察,仍然一往情深地追求敏明的爱,并坚决反抗家庭的干预。直至听到敏明在湖边的祈祷,才知道她“厌弃这世间,要离开它”。加陵即欣然向她表示:“我不厌世。因为你底原故,我愿意和你同行。我和你分不开。你到那里,我也到那里。”这表明加陵始终立足于现实人生,并不赞同敏明的消极厌世,因而也就执着于爱情,永远离不开敏明,敏明既然要投湖,他怎能不跟她一起投湖?于此可知,加陵纯然是为殉情而投湖的。但这时因敏明告诉他曾于梦中见到奇异情景,也使他多少产生了爱情永恒的幻想,以为他俩就是梦中那世界的“命命鸟”,投湖虽不是他的本意,也“心里非常喜欢”。作者塑造加陵这个“殉情”的人物,对于“殉道”的人物敏明也是个对照,起到了以入世的人生观、恋爱观衬现出世的人生观、色空观的作用。

由《命命鸟》,我们会联想起辛亥革命后曾经相当流行的一篇小说——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这两篇小说虽然各异其趣,却有若干相似之处,不妨作些比较。如环境方面,《命命鸟》设置在缅甸,《断鸿零雁记》设置在日本(指其主要部分),都是异城环境。人物方面,敏明虽未出家,后来在思想行动上实际已成为虔诚的佛教徒,三郎虽在日本穿上俗装,实为出家的和尚,可见两篇小说都出现有佛教人物形象。再次,同是爱情悲剧,《命命鸟》的双双投湖,《断鸿零雁记》的三郎出走,都以悲剧结局。再从主旨看,都在宣扬厌世的人生观,无论敏明的以死超脱自我,三郎的以出走割断情网,都是基于佛教教理,视人生为苦海、爱情为贪欲,只有摈弃爱情,才能解除痛苦,超然物外。

由于这两篇小说发表的时间相距不远(《断鸿零雁记》发表于19125月,《命命鸟》发表于19211月),由于作者都具有佛教思想,后一篇很可能受到前一篇的影响,而出现上述相似之处。但《命命鸟》毕竟产生于“五四”之后不久,在时代新思潮的影响和推动下,它显然已有了自己的发展和创造。在艺术构思上,《断鸿零雁记》用第一人称,主要描叙三郎与静子之间发生的爱情与佛教戒律的冲突,直至三郎出走,其间虽有波澜起伏,却是循着单线发展情节的。《命命鸟》则用第三人称,多层次地展开情节:有爱情关系的由合(敏明与加陵互相热恋)而分(敏明看透人生,不再迷恋爱情)而“合”(敏明与加陵各抱不同的人生观共同投湖);有封建家长对他们恋爱婚姻的多方反对和阻挠;有敏明梦中经历幻境的描写。而梦中幻境运用象征手法描写,更增添了浪漫主义色彩,使小说富于传奇性。从人物来看,出家的三郎和日本少女静子都被赋予了才子佳人的气质,他们既彼此疑虑戒惧,又体贴入微,用情极深。《命命鸟》的中心人物敏明,则不象静子那样痴情,那样多愁善感,虽也有过对于爱情的热烈追求,但在爱情受阴后,经过融会佛理于幻境的沉思,已改变人生态度;她的投湖,跟三郎的出走,虽然方式不同,而弃绝爱情若敝屣则一,可是她似乎证得涅槃,比之三郎“学道无成”、浪迹天涯,更获得一种精神归宿。象敏明这样一个通过从入世到出世发生的思想性格变化来展示其人生观宗教观的人物,在“五四”新文学作品中可说是罕见的。至于加陵这个为爱情殉身人物,在痴情专一这点上,与静子似无二致;但他的人生态度是积极的,当爱情边阻时,并不后退,而是直接抗争,主张与敏明一起逃走;另外,他有着开朗的上进心,要求升入高等学校学习“西洋学问”,并不受佛教思想拘束;这些特质,正反映了要求个性解放的西方文化思潮在这个人物身上发生的影响。这是迥异于《断鸿零雁记》中的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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