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酒后驾驶
(2009-08-15 2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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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公安部四个一律杂谈 |
分类: 杂谈 |
(据京华时报)公安部决定,从8月14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还表示,将启动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修订,提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集中整治期间,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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