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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亲生儿扔进粪坑该受法律制裁吗

(2010-01-14 08:26:49)
标签:

育儿

粪坑

法律制裁

亲生儿子

分类: 鼠标写杂谈

前段时间,在齐鲁台和网上都播出了将亲生儿扔进粪坑的一个视频,这个不到两公斤重的孩子被好心的于女士发现,并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后由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收养。视频播出后,山东聊城的一名妇女前来认领孩子,说儿子是他的,说扔掉儿子实属无奈,当时以为孩子死了所以才扔掉。经过DNA鉴定,孩子的确是她的亲生儿子。可于女士并不同意她把孩子领走,于女士觉得,她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那怎么说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怎么可以如此随便的就将他扔进粪坑,即使如她所说,当时以为孩子是死的,那也应该通过正常渠道让孩子走,而不应该通过这种方式。

现在关于这个母亲该不该接受法律的惩罚,有两种观点:

一.            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孩子虽然刚刚出生,但毕竟也是一条生命,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生的权利,即使因为孩子有病不能救,也不应该草率的把他扔掉,虎毒尚不食子,更何况是人。至少也应该抢救一下吧。再说,孩子是否死亡,应该由主治医生来判定,一个没有医生常识的农村妇女怎么就可以判定儿子已经死亡呢。

二.            不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理由在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如此严重,不会有哪个父母愿意把亲生儿子扔掉,家里人更不会同意她这么做。再说她当初扔掉孩子是因为认为孩子已经死亡,没有主观意识上的犯罪。

其实,这位母亲应不应接受法律的惩罚,鼠标觉得并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亲生儿子已经找到,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忽然又变的完整了,这对于她们家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事。但是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只有这位妇女一人来认领她的儿子,并没见她的丈夫和家人陪同,这有点不合常理。按说在农村,生了儿子是个天大的喜事,儿子失而复得,更是喜上加喜,一定会有许多亲朋好友陪同前来。这种不合常理的做法,只怕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基于这个理由,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并没有直接将孩子交给她。

现在,这种扔掉孩子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人在生下孩子之后,一看是女孩或者一看孩子不是很健康,就遗弃在医院不管了,但这种将孩子直接扔进粪坑的做法,还是头一次见。无论是否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至少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这心也实在太狠了,不管有什么隐情,这种做法都是要受人唾弃的。

要想杜绝这种现象,还必须就得有严厉的惩罚,否则谁不想要孩子了就把孩子扔掉,社会得变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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