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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加班费华诞遗毒 |
分类: 鼠标写杂谈 |
祖国六十华诞,举国同庆,各大公司,政府部门都争相举办各类庆祝活动。婚姻登记处也独出心裁,只办结婚登记,不办离婚便成为他们为祖国六十华诞献礼的主要方式。
在我们的传统思想里,喜庆之际避免见白,大丧之际避免见红。离婚似乎是不太好的事情,因为婚姻登记处提出在这样喜庆的日子里,不办离婚,似乎情有可缘。
鼠标认为,此举未免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婚姻登记处说到底只是个服务机构,而离婚与结婚一样,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只要不违背法律,什么时候要离婚,是个人的自由。而婚姻登记处所给出的国庆加班,属于义务服务,没有加班费,因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由他们自己说了算。鼠标有点疑问,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强调自己高风亮节,还是为了强调得不到加班费,要知道劳动法可是明确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是要付给加班费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即使婚姻内有什么不如意,很多人也是伴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没人愿意去走离婚之后重新选择自己的幸福这条道路。现在不一样了,人们的思想进步了,懂得为自己争取权利了,离婚不再是传统观念里丢人显眼的事情,而变成了一种解脱,变成了一段旧的生活方式的结束,一段新的生活方式的开始。从这个角度说,离婚何尝不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呢。
婚姻登记处虽然是个政府部门,但它更多的是在行使服务职能,不过在他们工作人员的眼中,或许不这么认为,他们或许把办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当作了他们手中的权力,而淡化了服务意识。如果离婚是对两个旧人的解脱,我想他们离婚的愿望,比那些愿意进入围城的情侣结婚的愿望,要来的更加强烈。只要是对大家有利的事情,你管他是离婚还是结婚。难不成办结婚的人给你们几袋喜糖,送你们几个灿烂的微笑,而离婚的人送你们一脸严肃,会影响到你们的心情。
是否加班是你们自己的规定,而只办结婚,不办离婚,就是关系到大家的利益了,这种做法,想必多数人都难以理解。
好日子坏日子这种东西,充其量是老祖宗留下的一些封建遗毒,在我看来,每天都是24小时,没什么区别。
要是按照婚姻登记处的这种思维方式,情人节,国庆之类的日子适合结婚,那什么日子适合离婚呢,是不是要专门设立一个离婚节之类的节日,免的谁要是在喜庆的日子里离婚,会徒增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