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岁孩子心理发展的特点
(2012-02-05 0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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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
分类: 家长学堂 |
我们就案例中的情况进行分析。王丹的女儿性子慢,做事磨磨蹭蹭的,表明王丹的女儿的无意识心理模式已经形成;孩子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不知不觉的过程形成的各种习惯已经基本上趋于稳定——做事磨磨蹭蹭,正是孩子性格的一个特征。但是,孩子性子慢,做事磨磨蹭蹭的这种性格,并不是她现在形成的。而是在前两个阶段,在0——3岁和4——6岁这两个阶段形成的,也即是在自己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形成的。孩子这种性子慢,做事磨磨蹭蹭的性格,与其说怪孩子自己,不如说怪父母在孩子小时候没有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很好地塑造:在孩子处于无意识的时候,没有形成孩子良好的习惯;在孩子意识已经萌发,思维也得到初步发展的时候,没有引导和督促孩子通过自己意志的努力去改正这种做事磨磨蹭蹭的坏习惯。那么,孩子到了7——10岁这一阶段,孩子的无意识心理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孩子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形成的习惯已经相当稳固了,做父母的才发现,才又打又骂,孩子受得了吗?所以,7——10岁这一阶段孩子心理发展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孩子的无意识心理模式已经形成。它表现为孩子从小形成的各种习惯,已经基本上趋于稳定,孩子有了自己鲜明的性格与特征。
孩子的无意识心理模式的基本形成,说明孩子表现于外的性格与特征也就基本上趋于稳定,孩子有了自己的行为特色。但这只是我们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所得出的孩子心理发展的一个特点。其实,这个案例还反映出孩子心理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意识,已经在孩子的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
王丹因女儿性子慢,做事磨磨蹭蹭的而打骂女儿。女儿被母亲打骂后又有什么反应呢?女儿被母亲打骂后躲在自己的小屋里半天不出来——原来女儿躲在自己的小屋里写日记,在日记中对母亲的行为表示抗议。
我们做父母的一定会有体会。在孩子4——6岁这一阶段,你若打孩子,孩子只会哭。而当孩子到了7——10岁这一阶段,你若打孩子,孩子的反应与4——6岁这一阶段会有很大的不同:有的会哭;有的会不哭,让你打,一声不吭;有的会躲会跑;有的会和父母对打;……有的则会象王丹的女儿一样躲在屋里写日记。
为什么孩子7——10岁这一阶段和4——6岁那一阶段在对待父母的“打”的问题上,会有如此大的差别?这又反映孩子心理发展的一个什么特点呢?它所反映的正是:处于7——10岁这一阶段的孩子,意识已经在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具体表现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观点,有了自己对问题的看法,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由于这时的孩子,意识已经在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判断什么是好,什么是否,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案例中王丹的女儿被母亲打骂后所出现的反应和表现,正说明了孩子心理发展的这一特点。只是因为孩子还小,没有能力与母亲抗争,只有在日记中对母亲的行为表示抗议。
我们讲,王丹的女儿处于4——6岁那一阶段,母亲打骂她,不会有7——10岁这一阶段所表现出来的用写日记的形式来抗议母亲的行为。那是因为4——6岁的孩子,意识还刚刚萌发,思维初步地发展,孩子对外界的事物还了解得太少,什么事情都感到新鲜,什么事情都想知道,还没有形成孩子自己对问题的观点和看法,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所以,4——6岁孩子心理发展的特点,就是好问好动。而到了7——10这一阶段则不同——7——10岁的孩子,由于前一阶段的好问好动,使他们对外界的事物和现实环境有了不少的了解,对外界的事物已经不再感到陌生;对事物的特性有所辨别,对事物的规律有所把握。再加之这一阶段的孩子通过上学读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他们懂得的东西确实也不少,也就初步形成了他们对事物的观点,形成了他们对问题的看法,也就有了孩子自己独立的思想,有了孩子自己对是非好否的评判。这个时候的孩子,也就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人。王丹觉得孩子上学以后和自己的感情渐渐地疏远了,就是因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有了自己对问题的观点和看法——由于母亲的打骂行为而导致亲子关系的疏远。所以,7——10岁孩子心理发展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意识已经在孩子的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
由于7——10岁的孩子,意识已经在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有了自己对问题的观点和看法,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能用意识来支配自己的行为,他们也就能通过意识的努力形成新习惯——建立起“意识心理模式”,表示孩子已经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人。
我们讲,孩子的无意识心理模式代表着孩子的性格与特征。由于孩子许多习惯的形成,都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形成的;孩子的无意识心理模式基本形成,孩子从小形成的各种习惯也就基本趋于稳定,孩子的行为也就具有自己的特色。但是,我们这里所讲的“各种习惯”,是指孩子自出生以来就具有的凌乱的本能行为在以后的发展中,被逐渐地系统化、模式化后,形成了孩子自己行为的特色,如孩子从出生就会哭,会笑,手脚会乱动等等。
我们上面所讲的孩子的习惯,只是孩子习惯的一个方面。其实,孩子还有另一种习惯的形成。而这种习惯,不是在孩子无意识的情况下形成的,而是在孩子意识的作用下形成的;不是孩子与生俱来的本能行为的系统化、模式化,而是孩子本能行为所没有的;不是在孩子长大以后不能记得自己的习惯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而是在孩子的脑海里能够留很清楚、很深刻的印象……如,孩子什么时候学会骑自行车,什么时候学会电脑打字等等。骑自行车和电脑打字,是人的本能行为中所没有的行为,不是孩子无意识的习惯行为。但骑自行车和电脑打字,又实实在在是一种习惯动作。如果骑自行车的动作不能形成习惯,也就没有学会骑自行车;如果电脑打字的动作不能形成习惯,也就没有学会电脑打字。然而,这种习惯又是怎样形成的呢?这种习惯正是通过意识的努力而形成——通过学习而形成。
我们讲,通过学习而形成的习惯,并不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形成的,而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通过自己意识的努力而形成的,与无意识的习惯有着很大的不同。看起来,两种习惯都是习惯,似乎没有什么分别。但你只要仔细分辨,它们则有许多的不同:一个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个则是在自己意识的作用下、在自己意识的努力下形成的;一个是自己长大以后不记得习惯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另一个则能够很清楚地记得习惯是什么时候形成的……。由于无意识的习惯,是人的本能行为的系统化和模式化,代表着人的“性格与特征”,所以这种习惯的内在心理表现,我们把它叫做“无意识心理模式”。而在意识作用下通过意志的努力而形成的习惯,是人的本能行为中所没有的,是人通过学习而形成的,代表着人的“知识与技能”,所以这种习惯的内在心理表现,我们把它叫做“意识心理模式”。
所谓意识心理模式,就是指人通过学习知识而形成的一种新习惯。如果你学会了加减乘除的四则运算,加减乘除的运算规则就在你脑子里形成了习惯,你就有了运算的知识;如果你学会了开汽车,开汽车的动作就在你心理形成了习惯,你就拥有了开车的技能……而这些知识与技能,却是需要意识的努力,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形成习惯。7——10岁的孩子,由于意识已经在他们的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能够通过学习知识形成新习惯。加之处于这一阶段的孩子,已经进入学校接受正规化教育,他们当然地通过学习知识形成新习惯,建立起意识心理模式;他们也就能够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进行活动,达到自己的目的。王丹的女儿会用写日记的方式来抗议母亲的行为,表现为孩子已经能够用自己意识的努力形成新习惯,建立起意识心理模式,并运用自己所建立的新习惯(意识心理模式)达到抗议母亲的目的。这也就是这一阶段孩子心理发展的第三个特点。
孩子表现于外的,给人印象、能够被人观察和了解的各种习惯——性格与特征(无意识心理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孩子内在的意识活动又在心理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孩子能够通过意识的努力不断地学习知识与技能,形成新习惯——建立意识心理模式,这三个方面的特点综合在一起,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其实。它所能说明的也就是:孩子“人格”的形成。所以,7——10岁这一阶段,是孩子人格的形成时期。这也就7——10岁这一阶段孩子心理发展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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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儿童的一般心理特点大致有如下几个标志:
在良好的教育条件下,6—7岁儿童的思维活动十分活跃。他们会根据平时的观察,想出许多问题。例如天上的星星是用什么东西挂起来的?为什么掉不下来?太阳晚上躲到哪里去了?等等。他们基本上是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也带一定程度的概括性。在知识方面,他们能准确池回答出:我们国家叫什么?首都在哪里7国旗是什么颜色和图案?领袖是谁?等等,可见他们已具备了一定的知识经验.
此外,6—7岁儿童的时间知觉和空间知觉都在逐步发展。一般地说,已知道一天的含义是什么?昨天和明天是什么意思?他们能正确地辨认三角形、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和椭圆形。还能正确地辨认多种颜色。这是他们进一步学习知识的基础。
在语言方面,6—7岁的儿童通过各种活动以及和成人的交往,已积累上百个口头语言词汇,初步具备了语言交流的能力,他们已能运用比较丰富的口头语言词汇表达自己的思想;会叙述<<小马过河>>、《小猫钓鱼》等童话故事;还会唱许多完整的歌曲;朗诵儿童文学中的诗词,口头语言的发展为小学语文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一般情况下,6,7岁儿童口头数数的能力已有发展,他们完全能够从1数到100;好的甚至能灵敏到500和1000。不仅能按顺序一个个地数数而且能成组地数,如5,10,15,20,…95,100;或10.20.30,—如,1002030。在良好的条件下.6—7岁的儿童还能理解20以内数的分解组合。但要有实物或图片加以辅助,否则就十分困难。说明数的运算能力还处于直观思维阶段,数的表象还未很好地发展起来;数的抽象概念也未很好形成,都有待教育和训练。但他们数的概念的初步发展,为小学算术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7岁的儿童,尤其是上过幼儿园的儿童,能初步评价自己的行为,能够按成人的要求逐步掌握社会的行为规范。实现了初步独立而主动的社会道德动机。他们这种自我意识行为,为他们进入小学进行正规学习和形成良好的行为道德准备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