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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刘桂明主编,你做到了吗?

(2011-10-28 00:22:36)
标签:

杂谈

分类: 刘桂明(中国律师的打工皇帝)

 

    从“中国律师”走向“民主与法制”,这是工作岗位的变化,有时也被我“误解”为刘桂明主编本人的精神追求,这一看法是否真实呢?

    深夜,我们泡上一杯清茶,慢慢聊聊这个话题。

   “中国律师”主编,是一个处长。处在这个位置上,难以拒绝形形色色律师的“要求”,其实这也并非就是好事。这个岗位逼迫着呼应律师的期望,固然可以锻炼能力,但会太累心累神,会让人掉头发。

    “民主与法制”主编,是一个司长。司长,就并非是处长那样还处在夹缝中,能够拒绝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了。在我看来,拒绝是应该的。舍得舍得,不舍,那有得。但是,刘桂明主编依然如故的帮助律师总结归纳,引领律师的发展与改革,担子越挑越大。

    刘桂明主编的职位变了,人依然保持本色,这是优点,不过“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古谚用在和老律师的关系上依然有用。

    很多老律师爱刘桂明主编的方式,就是让刘桂明主编倾听他的主张,理解他的追求和行为,这个愿望无疑也是善良的,是人的本能。

    老律师,人都不错,也不是说这些人本人很坏,而是太爱反政府之后,由于不太明白官场之道,看见官场上有人能够理解这些老律师后,这些老律师就立刻将人当作体制内的反体制的人对待,硬生生的把人朝“民主与法制”的路上推。

    很多老律师只将刘桂明主编当做“打工仔”,虽然其本意不是接受刘桂明主编的自谦,而是在心理状态上只是让刘桂明主编帮忙搭台,然后总以“皇帝”的角色看待刘桂明主编能够帮助的力度和深度,总认为刘桂明主编帮的还不够多不够深入。

    前些天,韩嘉毅律师评价刘桂明主编是“中国律师的打工皇帝”。引起了我的思考,这让我想起来企业界的“打工皇帝”唐骏。对比之后,我无法发现共同点。因为,刘桂明主编常说自己是“中国律师的打工仔”,并未以“中国律师的打工皇帝”作为卖点。

    我们发现“打工皇帝”和“打工仔”是有区别的。

    刘桂明主编自谦为打工仔,的确对每个律师提出的要求从不拒绝。问题是老律师在点击率超过1000万、3500万等等,在个人获得各种露脸机会后,是否在个人获得成就之余,也用心考虑在爱自己之外,也考虑爱别人呢?

    老律师区别对待刘桂明主编与政府的关系,本身就在刘桂明主编和政府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抹上阴影,尽管刘桂明主编并无类似的行为,但站在外人看来总是若有若无的,有点朦胧。

    对一些老律师一点建议:你们搞“民主与法制”,这个很好,我也支持。但希望你们搞的形式和方式别将他人老牵连进去。

    人的思想总是随着岁月成熟起来,我们都没有必要避讳自己以往的经历和看法。

    在过去,我还常以为刘桂明主编爱面子,好面子,所以对形形色色的老律师的要求也从不拒绝,似乎总和特殊爱好的律师纠缠不清。

    每个人都是站在墙外看墙内的风景,猜测难免会替代视线飞进墙内。

    从“中国律师”走向“民主与法制”,我个人也认为是刘桂明主编离家出走,但近日我又要改变看法了。

    这些都是一些律师惹的祸,只要刘桂明主编热爱这个律师业,就跑不了“替人受过”的“美事”。刘桂明主编敢于担当,不发牢骚,默默负重,这是美德,但不告诉你们不等于你们可以视而不见。

    只是,只是,劝解一下一些老律师:“打工皇帝”四个字,只看见“打工”二字,故意装作看不见“皇帝”二字,做人不能够这样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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