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是古诗词里面的诗句,现在,让人“断魂”的不仅是对亡灵的思念,还增添了几分对逝者“葬不起”的忧伤。“阳宅能推出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决普通百姓的住房问题;阴宅同样应该推出经济适用型的,让绝大部分百姓都能葬得起”———清明节来临之时,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范英针对墓价过高的问题,向媒体表达了上述意见。(4月3日《信息时报》)
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建议。这几年,要让人民群众有房住、有学上、有病能就医等“活得起”的问题尚在努力之中,死了之后买不起墓穴埋葬的“死不起”问题却也跟着捣乱。就在4月2日,新华社报道了浙江温岭“未建墓穴叫价五十万,普通公墓每平方米价格超过两万”的消息,而综合这两年的报道,这种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墓穴价格涨幅高于商品房涨幅的城市比比皆是———也就难怪专家提出这等“经济适用墓”的建议了。
建议是否可行不知道,只知道这个“经济适用墓”的建议,再次戳中了社会在最基础的公共服务问题上又一块短板。就本质而言,它跟要给普通群众建经济适用房、要有一批廉价公益医院、公办学校要有点公办的样子等民间呼声是一脉相承的,都指向了在一个越发市场化的时代里,政府如何给普通群众提供最基础的公共生活服务的问题。更市场,还要更公益,还要不返回计划时代的老路,这不是一个小题目。
根据媒体的统计,尽管绝大部分老百姓希望选择墓葬,但广州市每年仍有80%以上无奈将骨灰寄存在骨灰楼,只是因为价格太高,无法承受———
这已经是一个恐怕不能再高的比例了。墓地跟住房一样,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它的发展既要适应经济市场化的需求,又要体现公共服务的特点。只有适合大多数平民消费水平的公共服务才是正常的,如果大多数人都买不起了,那么毫无疑问,这个“公”字出了问题。
“经济适用墓”建议的背后,是日益浮出水面的“死无所葬”的矛盾。在海葬、树葬、深林葬等没有完全推广,老百姓对于普通墓园有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依赖之前,要能给公众提供大量的廉价墓地,政府必须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在公益性墓地招标承包中,必须像当初推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那样,确保廉价墓地的比例;并通过权责清晰的管理,让绝大多数墓地真能体现出大写的“公”字来。在一个热衷于祭祖的年代里,这是真正让逝者安魂、让生者不至于“断魂”的公共之举。
在网上又看到了同学发的信息,如下:
清明节(4月4日)快到了,
"如果你死后,墓志铭打算写点啥?"
1.一居室,求合租,面议。
2.小事招魂,大事挖坟。
3.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4.提供鞭尸服务,一次100!
5.基因重组中,请稍候二十年
6.单挑冥王 迪斯中,征求组队!
7.当你看清这行字的时候:朋友,你踩到我了。
8.老子终于不用怕鬼了!
9.给爷笑一个,要不爷给你笑一个?
10.陪聊,提供夜间上门服务。
.还看,你丫也会有这一天的
12.我從前是個胖子,現在和所有躺著的人一樣有骨感。
13.强力推荐这个给我挖坑的,电话:xxxxxxxxx
14.曾经很黄很暴力,现在很黑很安静
15.谢谢来访,改日登门回拜.呵呵
16.来客请便,无人倒茶,站累躺下一起聊聊?
17。终于解决住房问题了
其中,我觉得第17条挺有讽刺意义的,正如上面所说的那样现在的公墓的价格都赶上小高层了,也难怪会有这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