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外公家的“女婴案”
文/陈锋
曾国藩的妈妈刚生下来时,其父(江沛霖)见是女婴,就试图用小石磨将她压死。正要压时,曾妈妈“哇”的一声哭叫,让他软了手脚,不忍心再下手,并自言自语道:“可怜啊,可怜,你不该死呀!”就这样,女婴存活下来,并得“怜妹子”乳名。
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父亲弃杀女儿未遂的案件。那么,曾妈妈出生当天,她的父亲为何如此狠心,要把刚出生的女儿的弄死呢?
原来,在村落附近的一座仙人山上,传说此山葬有一位仙女。谁若葬在此山的“仙女袒肤”之处,其后代便会有仙人保佑,家境也会人财两旺——但“只发女家、不发男家”。如果在生了女孩后便将其弄死,就不会出现“不发男家”的情况了。江氏祖先的林就在“仙女袒肤”之处,江家“残害女婴”的罪恶行径,有专家探讨已达六代之久!
曾妈妈遭遇“女婴案”的惊险故事,让我们拍案惊奇。站在21世纪的门槛里,回望发生在200多年前的“女婴案”,笔者得到三点启示:
一、迷信是害命的魔鬼!
江沛霖老先生听信迷信,用残害女婴的方式换取所谓的人财两旺,在今天看来是多么荒谬啊!而类似的案例在中外历史上都屡见不鲜——把婴儿的肉体当做滋养肌肤的餐饮,用初潮少女的经血炼制长生不老的丹药,把女童的脚丫紧裹成“三寸金莲”,用童男童女来打发肆虐良田的江水之神……迷信真是害命的魔鬼啊!
人类从动物的最原始状态出发,告别茹毛饮血,走过火与光的子夜,迈向科学的黎明。迷信在愚昧中繁育,在已知的真理中消亡。科学每前进一步,愚昧和无知便后退一步。这每一步,都会从迷信的魔爪下解放出一批鲜活的生命。
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
江沛霖老先生欲杀亲生女儿的举动,无视生命权和生存权,不惜牺牲亲生女儿的性命,来维护江氏家族人财两旺的大好局面。这是典型的“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决策”模式。
在这个模式中,全局为重,局部为轻;全局为主,局部为次。为了全局,局部可以做出任何的让步和牺牲,而没有知情权和话语权。公正地说,局部服从全局必须符合“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在局部完全同意,或尊重局部权利的前提下,局部才能为全局作出让步和牺牲;否则就是对个体权益的强奸,对局部利益的侵害。
三、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女婴?
在围绕江氏林地的迷信的支配下,女婴一出生即遭灭顶之灾。为什么不嗜杀男婴呢?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女婴呢?
我国封建社会的代代王朝,无不全面贯彻落实“男尊女卑观”,无不积极弘扬“男权至上”理论。在这一系列最高精神指导下,男孩是香火延伸的象征,男人是族脉的合法代言人,男性是社会生活的当权派;女婴、女孩和女人成为受伤害者,就不言自明了。
现在,像曾妈妈那样遭遇的“女婴案”已极为罕见了。但为了要个男孩传宗接代,女婴在降生后即被“赶出家门”的事例还是偶有耳闻。当然,更多的女孩尚在怀胎之中就有可能被B超“打掉”了。类似的“女婴案”,什么时候才能彻底终结呢?
透视:自古“杀人偿命”。但江氏祖上六代残害女婴,竟无人举报案情,也无人过问案情,可见那个社会是睁一只闭一只眼的。上世纪末,“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提出,终于为上世纪初的“赛先生”确立起最高名份。这是对迷信发出的围剿檄文,也是对现代文明发出的邀请函,但愿这也是对“女婴案”的终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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