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家族(11)
(2023-02-17 11: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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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家族(11)
再说大姐后面的那个姐姐,她叫张淑珍,小名小珍。十三岁那年,家里马上就要把她许配给太平庄的一户人家了,可怜能干的她,秋天在给本村一位姓李的人家收割麦子时,由于出汗过多,中午回到家里一口气喝下了一瓢凉水,第二天便暴病而亡。当时人们都管这种情况叫作炸肺,其实什么是炸肺,无非就是水呛到肺子里了,造成了肺水肿,没能及时就医,便失去了性命。
我的那个姐姐死去的那年,是母亲最为伤心的一年。头一年平白无故地死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第二年又死了一个如花似玉勤劳吃苦的女儿,可想而知一个母亲在连续遭到丧儿丧女的痛苦之下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就在那年,我的太太和我的奶奶也先后离开人世,一个家庭两年之内连死四人,这哪是一般的晴天霹雷啊,简直就是天都塌下来了。在接二连三的打击下,母亲从那时开始出现忧郁症状,白天她不停地哼唱,夜里不能入睡,在别人看来,她简直就是一个疯子。好在母亲的自制能力特强,尽管心中有无限的悲伤,她只让自己难受,从不连累别人。之后的几十年,母亲便烙下了这个毛病,一有心事,就不停地哼唱,直到她老人家离世时也没能改掉。
十三岁这个年龄,现在看来就是一个小孩,正是由于父亲结婚时年龄太小,所以家中无论什么大事小情都由母亲出主意,做主张,基于这种做法,便养成了父亲一生吃粮不管穿的做法。
自从爷爷四十七岁那年去世后,更确切地说是在死了太太、奶奶和小喜小珍哥姐之后,我们家的生活状况基本走到了尽头。原来的房子没了、地也没了,一年到头租房住,靠父亲给人家打工扛活维持一家的生计,在我家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是皮家堡的二舅,偷偷地借给母亲二亩土地,用那二亩地来保证一家人不被饿死。二舅借给母亲的二亩地在皮家堡与丁家堡的交界处,表面上是借,实际上是给,为什么不把这借与给说明呢?其中也是有原因的。一是害怕伯父与叔叔从中享受好处,二是害怕父亲将给的土地转卖。每年秋收之后,母亲表面上要把租金送给二舅家,二舅拿到租金后,再偷偷还给母亲,就这样一年又一年维持着家里的生计。有一年,秋收之后,母亲让父亲把当年的租金去送给皮家堡的二舅,可万万没想到,父亲在半路上便把租金偷偷地眯了下来,回家后告诉母亲说把钱送到了,其实父亲用那笔租金偿还了以前他在外面赌博的赌债了。
我参军后曾在一次探亲的时候,用幼稚的语言问过母亲,人有未来吗?她起初吓了一跳,然后用犹豫不定的语言说:大概没有吧。我问她,既然没有,为什么您总没有哈哈大笑的时候……从那个时候起我才知道,她的内心是多么的犹豫,她是靠着一种顽强的毅力支撑着自己的生命。
一生中,我的父亲曾有过不检点、拿不到台面的事情,但按照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标准来衡量,他真的是个很出色很合格的男人,作为父亲来讲是合格的父亲,作为家长来讲是个合格的家长。父亲小的时候就很聪明,不但有头脑,而且为人正直,敢说敢当,结婚成家后,也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人。土改时期,他曾做过生产队的保管,那个时候,保管是属于有权利的人,虽然有权,但无论是村里的任何人,不管是谁求到他,他都能做到能帮即帮,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而且不管有无亲属关系,不管家里是穷是富,一视同仁。正是由于他在村里的为人随和,加之头脑灵活,所以在土改过程中,我家的成分被划为贫农,如果按照我家当时拥有的土地情况来看(二舅赠给母亲的),如果人缘不好,肯定要被划为中农成分的,至少要被划入下中农的范畴。
(20230215)
趣闻:产妇“死亡”七日,娘家闹尸还魂
1993年2月24日,江苏省泗阳县郑楼乡傅某23岁的妻子李某某因产后大出血,在医院不幸死亡。其娘家人认为女儿死的冤枉,一定是傅家料理不周,抢救不及时所致,便召集李家所有亲属40余人,借用3辆卡车,带着棍棒、刀斧等器械开赴傅家,要找其算账。傅家人见状,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由于李家提出条件刻薄,傅家又不敢照面,僵局一直持续七天,尸体也就未能火化。然后,就在12月31日晚上,哭的死去活来的李女母亲,趴在女儿尸体上奇迹般地觉得女儿的眼皮在微微颤动,便又惊又喜地急忙喊来众人。人们果然发现“尸体”仍有温度,心脏还在微微跳动。在医生的救护下,两天后,该女已经能睁开双眼,脱离了危险。(摘自《沈阳晚报》1993年2月18日第二版)
(202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