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跳楼秀“动刑”,是否跳楼真的危害了社会安全?
(2010-03-25 0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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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社会安全治安太太口服液成都李诺言 |
分类: 诺言诺语 |
文/李诺言
一名江西来成都的女子,近日在成都上演了一场热闹的“跳楼秀”。她“集结”10多位朋友、亲戚后,怒砸工地办公室,抓住警察大喊“警察打人”……据悉,这一切只是为男友“寻仇,在大家看到这则新闻后,肯定不会被里面那个跳楼的江西女人所吸引,而是成都方面关于跳楼而动用的法律手段,是刑事拘留而不是以前的治安拘留,在这看起来很简单的法律跳动下,很多人基本上没有看明白其中的奥秘。
在宪法中,刑事拘留的定义和治安拘留的定义是截然不同的,而这+位跳楼的女子不管其动静如何,现在她还是被抓了,这次拘留的手续不是以往的治安而是刑事,很多看客似乎不明白,举一简单的例,假如在以前跳楼面临的最高处罚也不过是治安拘留,这种治安拘留,最长的期限是一个月,而刑事拘留则不一样了,你在里面的待遇和治安拘留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的你进的是监狱而不是看守所,从那篇新闻报道中,成都警方给出的解释为性质太恶劣了等等,对于一个想轻身的人而言,我也怎么想不处她的性质有多恶劣,品行有多吓人。
看过很多跳楼的也看过很多跳桥的新闻,都没有成都这个跳楼的更刺激更泼辣,其他的跳楼能解决问题,跳桥的也能问题,可惜这个成都跳楼的问题没有解决到,却被警方第一次用刑事拘留逮捕,这恐怕是全中国的首例明明是扰乱社会治安却被刑事拘留的中华首席跳楼者吧,成都这个举动可以震撼那些还想跳楼的,还能震慑那些跳过楼而没有死的人,下一次的跳楼将不在是以往的治安拘留,而是刑事拘留了。
在国外很难得因为一些事情而选择跳楼的,而对于我国来讲跳楼却成为了他们唯一能解决方法的途径,每次看见有人跳楼后,我会情不自禁的想,这人肯定是被人逼的跳楼了,可是当一些在海外读书的朋友和海外居住的朋友却告诉我,在那些地方跳楼的基本上属于精神上受到了一些刺激想不开而走这跳路来释放自己的,可想而知,在海外跳楼的那些人和国内跳楼的那些人根本就不属于一个档次的。
在农村越来越城市化的今天,跳楼轻身的人让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着他们的身心健康等等,记的某年某电视台说喝太太口服液颜,结果一个城市中就出现了很多关于太太口服液的品牌咨询台,而当跳楼在某个时段成为新焦点的时候,又有很多人站出来开了些心理咨询台,当然前者是不需要给钱的后者你必须给一定量的咨询费用,这让那些跳楼的人很是无赖,他们会在大脑中产生一个无形的联想,原来这就是我的那些会赚钱的同胞。
当成都这位据说是报复男友而选择跳楼的女人,可能是她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在她受到创伤的情况下,在她所居住的社区内没有一家心理咨询所让她咨询,导致她最后也只有选择跳楼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可她始终没有想到,跳楼不成反被捉,你说捉就捉了,可这次的捉和以前的“捉”是不能相同而论的,以前的“捉”最多被被治安拘留一段时间,在看守所里好好的反省自身,可这次的“捉”却变成了监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地方。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成都会开这个先例,难道跳楼的还跳出了犯罪?还是其他客观的原因,个人一直认为,不管什么情况下,当局首先考虑的是这些跳楼者的心理疏导,而不是改变已往处理办法,不能因为跳楼者的一些举动就肆意的增加一些看似滑稽的语术来解释,成都的这个首例会让其他跳楼的人后怕,会让在大好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让那些想求助而得不到帮助只能用一“跳”来解决问题的人,产生一个极大的误区,这样只会更加的仇视这个社会而不是感恩这个社会。
真想改变这样跳楼的人,还是需要从根上做起,而不是把他们当犯罪份子一样的“捉”起,这是很愚蠢的做法,当然现在还不能看出这个方法的愚蠢,等到未来几年中,就不难看出这个方面的可笑度是多么的惊人,到那个时候还想做出一些弥补的方式,或许真的有点亡羊补牢的感觉,这个时候就有人会惊赞这群人,真的不该跳楼而是继续坐牢。
2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