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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乐视网被质疑

(2012-04-23 15:49:28)
标签:

乐视网幻象

股票

分类: 随感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乐视网被质疑

在我看来,《证券市场周刊》2012年第14期封面文章《乐视网幻象》[1]是一篇难得一见的好文章,好就好在作者下了很大的功夫且逻辑相当严谨。从容投资合伙人、研究总监 陈宸女士为此专门写了一篇长微博《公司研究:如何保持严谨的研究态度》,她认为,“现在我所看到的部分,我认为双方都可能有道理。但这篇文章值得所有同事看看,如何严谨地刻苦地去分析一个公司。”

文章发表后,乐视网(300104)迅速作出了回应:

今日,有媒体刊发对乐视网业绩的质疑文章,对乐视网造成不良影响。此篇稿件不排除是竞争对手通过精心策划,引导媒体对乐视网进行失实报道,从而达到混淆公众视听,误导投资者的目的。乐视网作为上市公司,对于相关问题声明如下:
    1、媒体关于乐视网广告销售收入、付费用户收入的质疑,这两个问题早在两年前乐视网上市时,便有竞争对手策划、利用媒体对乐视网进行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混淆公众视听。今天媒体的质疑与两年前的质疑雷同,观点如出一辙,没有任何新意。乐视网就此问题当初已向证监会及相关部门做出过回复和解答。
    2、文中对乐视网影视剧版权数量提出了质疑,乐视网版权库影视剧的数量及相关数据,是经得起投资者和用户考核的。出于用户体验等方面的考虑,乐视网页面上并未展示所有乐视网拥有的影视剧资源,只会列出热门及比较新的部分影视剧,而全部影视剧资源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站内搜索、推荐引擎及vip客户点对点推荐的方式呈现给用户。该媒体所提到的乐视网在页面上所呈现的电影数量,也是与事实不符的。此外,部分电影根据版权方要求只在付费频道呈现。媒体仅仅通过页面数量进行统计来撰写新闻稿,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3、刊发报道的记者没有通过正式采访渠道,对乐视网任何高层进行采访,相关数据也没有与乐视网官方进行沟通和确认。对于文章中不实的数据及报道内容,乐视网已进行了取证,并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权利。

下面,我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谈一下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不得不承认,我国造假之风严重,而且不只是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关于这一点,我们从陈宸女士对文章的点评中就可见一斑——“我极少会采信工商年检资料的未上市公司数据,甚或一个上市公司上市前的数据。”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陈宸才对文章作者测算乐视网用户收入的举动备加赞赏,但这样做,对一般投资者来说是太累了,如果企业的财务数据都值得信任该有多好!

其次,在这样的环境下,我认为投资者在作投资决策时一定要非常谨慎,把防范风险放在重要位置上。我推荐大家读一下《再造卓越》[2]中的一个片断——对1986年美国航天飞机发射失败一事的评述,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到底要说服谁接受什么?这是问题的关键。因为阴差阳错,大家要决策的内容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之前面对火箭发射时,决策者应该探讨“你能证明发射是安全的吗”;然而,“挑战者号”的决策者却在探讨“你能证明发射是不安全的吗”。如果这次发射任务的决策者探讨的问题没发生180度的大转弯,或者人们能从已有数据中解读出明确的信息,那么第二天“挑战者号”应该还在发射台上静静地躺着。

如果有人对上市公司提出质疑,我建议投资者将讨论的重点放在“公司成功地证明了自己是诚实的么”,而不是将重点放在“质疑者成功地证明了公司造假么?”上。

再次,根据上述逻辑,我认为乐视网的回应声明并不成功——质疑没有新意、已向证监会及相关部门作过回复和解答并不能很好地打消投资者的疑问;从文章中相关内容来看,周刊的记者曾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凯先生进行过电话采访,而声明中“刊发报道的记者没有通过正式采访渠道,对乐视网任何高层进行采访”这句话令人伤感——事实上,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一般情况下只能同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进行电话交流,而公司方面应该确保投资者能通过这样的渠道得到充分、准确的信息。

目前,乐视网股票已经停牌,我衷心希望公司方面未来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

最后,即便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行为,也未必表明其没有投资价值。可口可乐也曾经被质疑,被做空,但这并不妨碍巴菲特至今还持有其股票。如果有投资者对乐视网的业绩或前景确有把握,则股价因质疑而下跌反而是补仓的好机会。



[2] 吉姆·柯林斯著,中信出版社2010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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