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证券市场周刊》2010年第27期)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要高于母公司报表中的净利润数,而山西汾酒(600809)2010年第1季度报告中的情形则恰恰相反。不过,这并非不可理解,令人费解的是母公司利润之所以高主要是因为投资收益丰厚,而这投资收益在三张报表间的反映不符合应有的勾稽关系。
我们认为这可能是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出现了低级错误,回顾近来看过的报表,出现错误的并非只有山西汾酒一家。报表中的错误为投资者分析上市公司增添了不少麻烦,而在2009年,五粮液(000858)就曾因为类似的错误受到证监会的批评。
投资收益难解
2010年第1季度,山西汾酒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0亿元,而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3.24亿元,高出了近四分之一。究其原因,是母公司投资收益丰厚,其营业利润为3.79亿元,而投资收益的贡献为1.80亿元。与此同时,合并报表中投资收益为零。显然,投资收益是母公司净利润较多的主要原因。
那么,山西汾酒(母公司)投资收益来自何处?结合合并报表中投资收益为零,以及母公司报表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也为零来看,应该来自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上述推论可以从山西汾酒2009年的年度报告中得到验证。2009年,山西汾酒(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为12,017万元,均为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表1:山西汾酒(母公司)投资收益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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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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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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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比上期增减
变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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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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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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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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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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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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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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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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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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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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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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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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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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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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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9,1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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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1,4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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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合并范围内有两家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中之一(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另外一家是山西牧童广告公司),山西汾酒持有其60%的股权。
2009年,山西汾酒合并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为17万元,也就是说,正是销售公司的分红造成了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投资收益间的差异。
以上并无难解之处,问题是山西汾酒母公司2010年第1季度的现金流量表中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只有1.04亿元,与1.80亿元的投资收益相比差了0.76亿元。这与2009年的情形不同,那时母公司报表中投资收益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均为12017万元,并无差异。
那么,是销售公司分红只是先分了一部分?这种事通常不会发生,对资金充裕的销售公司来说可能性就更小。更何况,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股利”数为零,这也证明了公司没有未收到的分红。
既然如此,山西汾酒母公司报表中有关投资收益的反映就互相冲突了。为什么会这样?不同的人或许会有不同的猜测,最乐观的猜测应该是——这只不过是公司编制报表时出了低级错误而已!
报表出错时有发生
近来,我在读上市公司财报时不时会发现低级错误。如烟台万华(600309),2009年年报披露,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527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5560万元;然而,3季报披露的相关数据分别是7860万元和16788万元。这就是说,烟台万华在第4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和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3334万元和-1229万元。这不由得人们不怀疑其3季度有误。
再如雅戈尔(600177),报表显示其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较大的正数,这颇令我惊讶——毕竟,雅戈尔有一块很消耗现金的地产业务,按2009年的数据,房地产旅游业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达42.72%。
表2:雅戈尔2007—2009年现金流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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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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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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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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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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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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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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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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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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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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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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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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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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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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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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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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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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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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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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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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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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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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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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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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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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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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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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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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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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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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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发现尽管现金流量表中雅戈尔支付了大量的现金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却显示这些资产增加的并不多:与2006年末相比,2009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只增加了9.88亿元,在建工程只增加了3.03亿元,无形资产甚至减少了0.22亿元,合计只增加了12.69亿元。即使考虑到折旧、摊销乃至应收应付等因素,资产的增加与支付的现金数也不匹配。
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2007、2008年误将购地款计入了投资活动,2009年才改了过来计入经营活动。
无论是山西汾酒,还是烟台万华、雅戈尔,都称得上中国上市公司中的佼佼者,然而它们的报表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错误。对于不关心公司基本面或者只看每股收益的投资者当然无所谓,而对价值投资者来说这些错误却无疑为分析公司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五粮液为前车之鉴
或许有人会说,报表出错在所难免,但五粮液(000858)就为此付出了代价。2009年9月23日,证监会通报指出,五粮液涉嫌三方面违法违规,其中之一为“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五粮液为此发布公告解释如下:
本公司编制的 2007 年度报告(见全文公告电子版第 20 页第 19
行)在披露主要控股子公司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数据时,将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725,066.15万元误录入为825,066.15万元,金额数据出现了差错,其它两个数据即“主营业务利润”和“净利润”均为正确。
上述数据差错,未对股份公司 200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合并数据实际情况构成影响,股份公司2007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合并数据不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况。
虽然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差错不影响投资者正确使用 2007
年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会计报告,但本公司披露的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且未能及时进行更正,本公司一定从中吸取教训,今后在编制定期报告时将更加认真、细致,防止出现类似差错和疏漏。
对白酒行业的上市公司来说,母公司与子公司(尤其是销售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相当敏感,若非如此,五粮液供销公司的收入错误断然不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响。
市场上对五粮液的上述公告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我倾向于认同五粮液的解释,这只是录入时出了一个低级错误而已。事实上,上市公司报表中的低级错误并不少见。假设某项或某些数据正确,并根据各种复杂的关系推断出惊人的结论往往不可取,这是因为假设正确的数据有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口径并不一致,而往往有一个数据错误就足以造成结论很荒谬的情况。
我们认为,对上市公司来说,报表(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出现错误是力争要避免的,出现错误后最乐观的情况也会给投资者留下不好的印象,而最谨慎的投资者甚至可能打消投资的念头。巴菲特说过,厨房里有蟑螂,不会只有一只。换言之,如果报表中出现了一处错误,那就很可能还有没发现的错误,而没发现的错误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有多大的影响是很难判断的。在其他条件相同或相差不多的情况下,投资者当然会更喜欢报表没有错误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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