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盖帽,两头翘……
(2011-01-22 2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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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财经官司法院法官大盖帽人情案送礼判决《废都》谣曲杂谈 |
分类: 商海纪事 |
在老百姓的俗语中经常说“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俺久居乡下,孤陋寡闻,从没听过实例以佐证,只当听听说说而已。
印象里最早知道这句话还是在贾平凹的小说《废都》里,是一个老头念的一段谣儿曲:
“一类人是公仆,高高在上享清福。二类人作‘官倒’,投机倒把有人保。三类人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四类人来租赁,做在家里拿利润。五类人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六类人手术刀,腰里揣满红纸包。七类人当演员,扭扭屁股就赚钱。八类人搞宣传,隔三岔五解个馋。九类人为教员,山珍海味认不全。十类人主人翁,老老实实学雷锋。”
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现象,如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且不去论说,还是单说大盖帽的事情。
这句俗语如果没有亲身的经历,就不会有切身的体会。
还说那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装卸工在家养伤期间,市场出于人道主义的关爱,派人带了慰问品到其家中看望。市场领导说,关注他的伤情,等他的伤痊愈之后可以适当给他点慰问金。此事算是告一段落。
不久,与装卸工同村的一位局长找到市场领导,专门说起此事,要求市场给他点补助,张口就要五万元。市场领导非常吃惊:这哪跟哪啊,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的关爱,到家里看他;我还想等他的伤好以后再给他点慰问金。你张这么大的海口!这不是明显的讹人吗!事没有谈成,这位局长不几天就被有关部门带走了。
装卸工并不死心,他在每月的县领导接访日到县里告状。县领导根据情况将此事批给了劳动监察部门。他请了律师,做了充分的准备,要求劳动部门判定我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我们靠事实说话,靠证据论理。劳动仲裁很快下来了: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本来以为此事应该完结了,没想到他又将我们告到县法院,还是要求判断存在劳动关系。
我们天真地认为,事实就是事实,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
可是,我们想象得太美好了。
开庭那天,他请了他的姐夫,一个退休干部,原来从事纪检工作,对法律有所了解。我们因为不懂法律,聘请了律师。庭上,双方提供了各自的证据,他们还请了几位证人。双方据理力争,当庭没有结果。后来我们了解到,法院的一位副院长是他的老乡,关系还挺近。可是,我们认为这有什么关系呢,法院凭的是证据呀。
没想到,我们又太嫩了。
开庭几天之后,法院的一位朋友打电话过来,说他们的副院长很关注这件案子,让我们活动活动。我们说怎么活动呢?他也不含糊,直说到主审法官和主管庭长那里走走。
我把此事向领导汇报,他说那就是叫我们给他们送礼呗!有理走遍天下,不送!
之后的一年时间,法院就是不断的调解,调解,再调解。价码从五万、四万,一直降到两万。领导说我们根本没有劳动关系,就是一千也不能掏哇!
最后,法官说已经给你们这么长的时间了,我们领导总是催问。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判了。
判就判吧。
判决下来,我们与装卸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和劳动仲裁部门使用的是同一个法规,却是截然相反的结果!
判决下来之后,我们找到市里的法律专家分析了案情,法律专家说这是明显的人情案啊!你们的法院什么水平!
于是,我们继续上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