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部分支付和剩余支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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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支付:产生一笔跟发票关联的项目,部分支付和发票凭证都是未清项,部分支付的到期日沿用发票到期日。
贷:收入 5000
贷:应收账款
2000
未清项
贷:收入 5000
应收账款 3000
未清项
贷:应收账款 5000
已清项
发票:
借:应收账款 5000
未清项
部分支付方式支付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剩余支付:剩余支付产生新的剩余金额的凭证,原发票变成已清项,到期日默认凭证日期,帐期会被改变。
发票:
借:应收账款
5000
剩余支付方式支付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如果要沿用原帐期,在OBA3中可以配置,在支付差额的记账剩余说明中勾选“货物的支付条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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