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改工作制度
(2008-09-04 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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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课改实验实验教师新课程实验教育 |
分类: ☆校内事务☆ |
学校课改工作制度
为切实推进我校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我校课改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进修学校课改实验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本制度。
一、校课改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制度。具体内容为:每月组织对各校实验工作的专项督查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实验进展汇报,协调有关工作;每年负责组织有关课程改革实验的展示考察、交流活动一次。
二、学校课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具体内容为:学校每月末召开工作会议,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规划并部署下阶段工作;注意掌握和积累第一手资料,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实验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和要求呈送资料。
三、实施实验工作进程报告制度。具体内容为:各学校对课改实验工作中的研究方案、培训计划、研究成果、典型经验加以总结,对全校的课改实验动态及时收集。
四、实施学校实验研究协作制度。具体内容为:各课题组要经常组织本备课组活动;制定备课小组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建立学科之间的相互协作机制。
五、实施实验学校各学科联系制度。具体内容为:学校在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组织教师听课,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对课改的意见和建议。
六、学校课改校级培训制度。具体内容为:各实验教师应与学科带头人进行专题性学习和行为研究。注意实验教师与非实验教师之间的“反哺”式培训,并为后续培训作好充分的人员和材料上的准备。
七、实施新课程改革宣传制度。具体内容为:向学校、教师家长广泛宣传和提供学习资源。
八、实施新课程实验奖励制度。具体内容为:对新课程实验中确有成绩和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