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湖南省教育厅下发湘教发[2005]126号“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举办民办学校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通知要求,各地公办普通高中单独举办或者与其它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凡共享了公办普通高中资源或无形资产的,从2006年起,一律停止初中招生。目前,记者在湖南衡山县采访时发现,衡山县岳云中学利用公办普通高中资源,以营利为目的创办民办学校,并以民办学校的名义,违规招收初中学生。由于岳云中学平时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导致一名初中三年学生意外死亡。
岳云中学巧立名目,违规招收初中学生
岳云中学位于湖南衡山南岳,1992年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9所首批挂牌的重点中学之一,岳云中学自称“名副其实的三湘名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的教育经费,对初中学生实行义务教育,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
2005年,岳云中学为了部门利益,将岳云中学初中部改为民办学校,取名为“迥程实验中学”,管理模式为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岳云中学的校长兼任迥程中学的董事长,迥程中学的所有教师均为岳云中学国家正式在职在编的教师,该校以迥程中学的名义,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收取高额的学费和择校费。
据了解,凡要进入岳云中学读书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必须向岳云中学交纳4000-10000元不等的择校费,每期还要交纳1100元/期的学杂费。
记者调查发现,2006年5月,衡山迥程中学被湖南省教育厅列为公办省示范高中举办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学校名单之列。2007年6月,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共享教育资源的民办学校清理整顿情况督查报告称,迥程中学含有公办学校名称,不具备独立的校名,学校股份制改造未完成,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整改或停办。到记者发稿时止,岳云中学仍然违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生。
初三学生离奇坠楼身亡,学生家长质疑死因
周凯林,湖南衡山县人,自幼随父母南下广东打工,曾就读于广东东莞长安镇中学,2007年转至湖南衡山岳云中学,生前为岳云中学初三年级41班学生。
据介绍,2008年6月4日,岳云中学初三学生组织数学模拟考试,9点20分左右,初三学生陆续从教室回到寝室,因学校未及时送电,学生都站在学校宿舍走廊玩耍,周凯林和同学戏闹时不慎从三楼坠下,身受重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于2008年6月5日凌晨6时死亡。
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于2008年6月5日作出了“关于岳云中学生周凯林死亡报警案件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定了如下事实:(1)确认周凯林是岳云中学的学生;(2)认定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3)确认了岳云中学初三学生宿舍晚上22点前没有送电;(4)确认了阳台栏杆高度为1米;(5)确认周凯林是不慎坠楼意外死亡。
周凯林的家属对南岳公安分局的调查报告表示不服,对周凯林死亡的原因提出了质疑。死者家属认为,岳云中学不具备招收初中学生的基本条件,违反国家义务教育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学生护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学生放学后未及时送电,学生宿舍没有专职管理人员,是导致周凯林死亡的直接原因。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岳云中学未作出任何解释。
2008年6月11日,记者驱车来到了衡山岳云中学,刚到校门口,学校保安将记者拦住,声称学校领导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拨通了岳云中学康(音)校长的电话,康校长表示,自己在外出差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并匆匆的挂掉了电话。
离奇的赔偿协议凸显岳云中学管理漏洞
迥程中学是岳云中学利用公办普通高中资源举办的一所民办性质的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为,该校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校名,被聘任到该校的教师的人事关第仍保留在原学校,系违规执业。学校的股份制改造未完成,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的主体资格。
2006年9月,衡阳市教育局已下发通知,责令岳云中学立即整改或停止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生。
2008年6月5日,迥程中学将岳云中学意外死亡的学生据为己有,利用非法收取的学费支付死亡巨额的赔偿费用,迥程中学的行为引发了岳云中学初中学生对学籍的担扰。
周凯林的父母气愤的告诉记者称,总觉得周凯林死得很冤,到现在还不知道周凯林是那个学校的学生,更不知道岳云中学什么时候将自己的儿子卖给了迥程中学。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2007年周凯林从广东莞长安中学转至岳云中学就读,2007年9月,岳云中学收取了周凯林学费5100元,其中择校费4000元,收款收据上盖有岳云中学的财务专用章,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调查认定周凯林是岳云中学初三41班学生。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周凯林死后变成了迥程中学的学生。
据周凯林意外伤亡一事的解决协议显示,甲方为迥程中学,乙方为周凯林之父周冬阳,签约时间2008年6月5日,协议约定,迥程中学一次性补偿周凯林家属安慰费18万元。
记者注意到,周凯林死亡后不到24小时,迥程中学迅速的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给岳云中学承担了巨额的赔偿义务。协议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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