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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2010-08-06 16:34:14)
标签:

驾驶

电动车

安全

生命

现场

杂谈

分类: 安庆塔影
  事故赔偿难------已成为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矛盾新的冲突点。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机动车辆已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其赔偿一般都不成问题。但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事故或与行人、其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其损害赔偿就成问题了。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上牌未投保或脱保电动自行车发生涉及人员伤亡事故,医疗费用落实十分困难。其现场处理、经济调解难度都很大;尤其是重伤事故,需要一大笔抢救治疗费用,是基层事故处理民警最棘手、最伤脑筋的难题。仅08年7月份,盛垫中队就受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与行人相撞重伤事故5起,重伤5人。简易程序处理的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15起,与行人相撞事故8起,造成23人轻微伤。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医药费用、人员担保都很困难,牵制了民警、人民调解员的很多精力。今年以来,在我区已发生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的死亡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按死亡事故赔偿标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费都在十几万、几十万元以上,这类事故在交警部门都无法达成经济赔偿调解协议,只能依据法律程序移交人民法院审判解决。(文字来源于网络)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实拍】电动车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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