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所踪”,还是“不知所终”?
昨日看2022年第11期《文史知识》,该刊登了一篇题为《建文帝的归宿》的文章。作者说:
……而建文帝的故事,则要复杂些。他是朱元璋之孙,在位不过四年,却因为急于削藩,动了众人的“蛋糕”,被叔叔朱棣以“奉天靖难”之名推翻,从此人间蒸发,或死或亡,不知所踪。
这样使用“不知所踪”,不仅在杂志上看到,报纸上也时有所见。例如:
2015年4月6日《钱江晚报》报道了中国女孩在美国遇害的案件,警方对杀人凶手发出了逮捕令,但他已逃回中国。在《案件何去何从?他又身在何处?》一文中说:
……警方以一级谋杀罪向李向男发出逮捕令。然而他已经不知所踪。
2018年1月3日《钱江晚报》所刊登的《他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孤山》一文中说:
……直至唐末战乱,这笔钱才不知所踪。
笔者认为“不知所踪”应为“不知所终”。何以见得呢?
“踪”和“终”虽音近,但是词义和词性是不同的。“踪”为名词,意即“脚印、踪迹”,而“终”除了作名词、形容词、副词外,还可作动词用,意为“结束、完了”,例如剧终、终此一生。
从汉语语法看来,和“所”组合成“所字结构”的词,一般为动词。因此,“所”能和动词“终”组合成“所终”,但不能和名词“踪”组合成“所踪”。“所终”这一所字结构,相当于一个名词,意即“结局”。“不知所终”就是“不知道结局或下落”的意思。
成语是约定俗成的,不能随意更换。古文中,只见“不知所终”,如《后汉书逸民传》:“俱游五岳名山,竟不知所终。”、《东周列国志》:“宫人俱逃,其子不知所终。”又如《剪灯新话•水宫庆会录》:“后亦不以功名为,弃家修道,遍游名山,不知所终。”再说,《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等众多词典也没有“不知所踪”的词条。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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