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鼓应先生《道德经》研究的点评(一)
(2008-07-14 14: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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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老子》第一阶段研究 |
1、陈鼓应著《老子译文及注释》第一章
译文
道、可道,
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无”,
名天地之始;
“有”,
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
欲以观其妙;
常“有”,
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
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
众妙之门。P53
批注:“无”和“有”这两者——这一解说表明,作者将“无”和“有”作为矛盾关系看待起来,这样的认识结论属于本质环节得出的观点。
2陈鼓应著《老子译文及注释》 第二十五章
译文
有物混成,
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
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
强字之曰“道”,
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
逝曰远,
远曰反。
故道大,
天大,
地大,
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
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批注:这是忠实于原文的注解形式。没有添加自己的认识因素。与老子《道德经》保持高度的同一性。特点在于:“先天地生的解说”环节,作者的解说是: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这一解说准确地把握了老子的逻辑规则——动态形式分析。因为“存在”本身属于静态的概念。表述形式上也没有加以改动,符合哲学思维具有的特点——概念之间的联系。
3陈鼓应著《老子译文及注释》第四十章P223
译文
反者“道”之动;
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
“有”生于“无”。
批注:这是尊重原著的解说形式。注意,循环运动是逻辑规则的特点:封闭的圆圈。作者指出了运动形式特点,没有指出“道”的属性是逻辑规则。这是认识停留在形式上没有把握本质属性的表现。原因在于,作者头脑中只有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没有辩证逻辑的思辨能力。具体说来,没有从已知推出未知的逻辑思维能力。
蒋忠明
2007年10月28日13: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