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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汤兰兰案报到与炒作:善良一些,不会错的

(2018-09-20 22:57:17)
标签:

汤兰兰

汤兰兰案

诊断书

分类: 汤兰兰案
   本博转发按:作者一些观点,本博不敢苟同,譬如泛“善良”化,特别是司法要的是公平正义。同时,24岁了,也应当自食其力,“关部门或者公益组织”也不能助长这种风气。


    无论怎么说,无论什么情况,我们不得不承认“汤兰兰”案是一个未成年人司法案件,这点是毫无疑问毫无含糊的。也正因为是一个大家认为离奇的未成年人司法案件,所以具有成为社会热点的一切要素,被律师牵头媒体报道,立马就成为社会热点事件,被炒作过来炒作过去,沸沸扬扬,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冷静,有人热血。。。。。,关于这个事件的舆论炒作,其实呀,我们需要秉持正义也需要保持善良,正义是最广泛的追求,善良也是最基本的信仰。我们大家的一生都不容易,平时生活中身累心也碎的事儿挺多,我们需要冷静下来,让它回到未成年人司法的道路上,尽量耐心一些善良一些,创造良好的环境让法律说话,这才是正确的。

    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是当事人或者知情人,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具体案件,也不说谁好谁错。我们最好也不要随意转发传播案件的细节、判决书、户籍信息等,因为这是法律的要求。只是在这里给参与炒作的律师们记者们与媒体大佬们建个议,以后在未成年人司法案件的报道上,尽量温柔一些善良一些,这是不会错的。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这个事件炒作就来了两个舆情状况,特点是起来快但立马反转,更多的人指责媒体们粗暴炒作,理由似是而非,节凑虚词煽情,结果先入为主,手法先喷为强。

    第一次舆情,采用通稿发布文章,几家媒体几乎同时出来,来得很猛,但一出来,除了大家惊讶这个惊天大案外,广大网友看出端倪了,文章内容有失客观严谨原则,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把责任指向一个偏远山区农村幼年被伤害过的小女孩,甚至带着侮辱人格尊严的词语,还不当披露案件信息,暗示并鼓动大家人肉搜索这个小女孩,但是广大网友不同意了,也不跟着案件炒作的思路往下走了。最后大部分网民一边倒地骂这个司法案件翻案炒作的参与者:申诉闹腾的涉案者家属、代理律师、记者、媒体单位等。才两天时间,报道的媒体只有删帖。虽然相关媒体报道内容删除了,我们还是可以看看专业律师专业记者专业媒体报道及其网络上炒作出现的刺眼扎心的词语:

    ------“这个女孩住校期间常常夜晚回来得很晚。。。。”这些暗示指向女孩本身另有问题。

    ——“一个孩子从6岁开始遭遇强奸、轮奸,长达7年的时间里,精神居然没有出现问题,竟然还会大胆写举报信状告亲人?要知道,通常从幼年就遭遇性侵的孩子,精神状况都会有些异常。”这些报道词语是带有侮辱性的。

    ——“一个7岁的孩子对于正常男人是不可能具有性吸引力的,除非遇到患有”恋童癖”的变态者”,这是网络炒作上出现的奇葩观点之一,典型的网络喷子和疯狂的舆论混混的特征,唯恐天下不乱。

    ——甚至一个记者雷宇还质疑:当初女孩的精神状态有没有做过鉴定啦?这是炒作帮腔。

    ——“像活塞一样,怎么没有爆缸大出血死亡”这炒作词语太恶心也失去人性。

    ——“小女孩的指控时间不精确,过程不够细节,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隐私部位或特别体征的描述不够充分”这对一个小女孩来说,可能吗?这属于故意越界碰瓷,记者在法庭外说了律师在法庭上的话,涉嫌混淆视听。

    ——“对强奸犯的定罪量刑必须有精液等DNA证据”这是翻案代理律师付建公开发表的翻案辩护观点,简直是丧心病狂,不是人话,是法制的外行话。这其实是要求未成年人幼女的强奸受害者必须知道并做到准确无误地分别一一收集并妥善保存所有犯罪人的精液证据,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不能定罪量刑——这实际上可能吗?放眼世界,哪个国家对强奸幼女的定罪有如此要求?难道DNA是强奸犯罪唯一定罪根据?那是不是说DNA技术发明之前的一切强奸案都可以不算数,都可以推倒翻案?照此逻辑,监狱里一大半强奸犯要立马出来?

    等等,这些奇谈怪论大量充斥本事件的报道与炒作中,就仅仅针对于未成年人司法来说,是残酷的舆论误导,只能是离正义越来越远,就连善良也体现不出来了,实乃社会的悲哀,法制的不幸。

    第二次舆情很短暂,纯粹是媒体把一说成三了。请看他们的直入主题:今天(2月28日),有北京轻言报报道《黑龙江高院决定再审“汤兰兰案”》,文章称本月23日起,“汤兰兰案”的四名申请附议人相继收到了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短信通知,案件审限为181天。但才三四个小时后,有关部门辟谣,定性媒体报道不实,立马进入广泛的删帖阶段。

    据天涯舆情中心监测,话题关注度在8:00分后迅速抬升,一小时后9:00分达到目前关注峰值,随后关注度呈现缓慢持续走低态势。分析来看,从相关媒体7:21分曝出后至达到峰值,仅有一个半小时,热点事件形成关注热点的时间很短。此外,因爆料以及相关转发媒体主动删贴,以及各方对“再审审查”的解释,话题未出现明显的异议,话题呈现了持续走低的态势。

    但在相关媒体报道和传播过程中,出现舆论误导,对于短信中“再审审查一案已立案”的表述,呈现为“再审汤兰兰案”、“再审立案”,同时也有网友进一步表述为“汤兰兰案再审翻案了”等。对于媒体的报道,有网友认为是误读,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笔误”。也有网友认为是“为了流量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另有网友称“吃人血馒头”“乱带节奏”。还有网友指“这是在故意搅混水误导舆论,实属别有用心”。有网友直接说,这次纯粹是媒体大翻车。

    目前来看,围绕汤兰兰案的关切,一方面在于针对相关媒体的报道行为中的不足,舆论的这种关注有助于推进媒体报道的进步;另一方面舆论对“媒体干预司法”“带节奏”等的批判声音,说明舆论独立思考能力正在加强,但侧面也反映出媒体对事件导向依然有重要影响;最后,虽然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展现了网络的强大自清能力,但舆论对于追究相关媒体责任的呼声,应该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注意,也应该对舆论的这种关切有所回应,这也有助于舆论环境朝着更为良性的方面发展。

    两次舆情,报道炒作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全国人民知道这个案件了,博取了关注度,相关部门也正式依法回应这个案件了,大家就该工作的工作该旅游的旅游吧,让案件在未成年人司法道路上正常地走下去。接下来,我们可以谈谈人性善良之类的话,它是朴素的,是普通的,不时髦的,甚至是廉价的,但它是不可缺少的,加之这不干扰司法,也不伤人。

    关于“汤兰兰”,她是注定不幸的一生,本该有欢乐的童年时光,本该有完整的家庭亲情温暖,但是命运却过早地抛弃了她,在她未成年的幼年遭遇了她不能选择不能自主的悲剧,这打击差点让她跌落地狱,她顽强地活了下来,除了命运的安排,也是社会善良的安排。但是这个伤痛注定要陪伴她一生,并时时折磨她的身心。对于她,我们应该保持同情与爱护。无论什么情况,她都不该受到指责,也不该被打扰,她当时还是一个未成年小女孩,对她的保护是法制精神是社会人性给予她的,这种安排是符合人类发展的。“汤兰兰”的一生,确实不容易,我们在此祝愿她能顺利地幸福地过完一生吧。

    关于司法案件尤其是未成年人司法案件,社会都需要认真对待,严谨一些,这是法制的要求;理性一些,这是社会的要求;客观一些,这是新闻的要求;善良一些,这是人性的要求。关于“汤兰兰”这个未成年人司法案件,回归法制,先要回归善良。善良总是没有错的,毕竟我们的一生都不容易,公检法人员也不容易,有困苦困惑;律师记者们也不容易,为工作为家人辛苦;“汤兰兰”也是更不容易,她能多活几年都要看命运安排;普通大众都不容易,酸甜苦辣生死分离;大家的一生都不容易,需要坚强需要理性更需要善良。多一些善良,多一些安宁,多一些快乐。

    请原谅很多网友们对律师与记者包括媒体的指责,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不反对报道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理解报道不是恶意的,本心是善良的。网民对媒体的指责也是善良的,他们善良的本意是维护舆论不要在未成年人司法道路上跑偏,他们善良的心态是在未成年人问题上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的善意做起,他们善良的警觉是很多问题来不得矫情也不能大意。

    广大网友看到媒体们关于这个案件的报道炒作,似乎没有走在未成年人司法的道路上,他们看到了律师与记者包括媒体们在做本职工作,但他们更多看到的是律师在炒作,记者在办案,媒体在喝酒开车。他们看到是浮躁谩骂攻击吊打等词汇,没有看到更多理性行为,没有感受到浓浓的善良的氛围。

    关于“汤兰兰”案翻案的炒作,靠语言词汇工作尽责的律师与记者们,虽然有可贵的敬业精神和可敬的勇气,他们高喊公平正义自由的口号,但恰恰就忘了善良是一种世界通用语言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善良能使盲人“看见”,善良能让聋子“听见”。假如从一开始这个未成年人司法案件的报道上,立意心地纯洁一点,用词温柔严谨一点,或许大家更加信任。在未成年人问题上,不能有失去理性的炒作,不能有失去温度的报道,不能有失去善良的手法。

    古语曰,人之初,性本善,我们不要忘记了,有一种美丽,不易看见,不易摸着,它天生潜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需要用心来感受,这种美丽就是善良。

    在纷纷攘攘的社会,价值观混乱,人心浮躁,到处是坑蒙拐骗,到处是暴力,似乎善良与忠厚诚实一样,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无用的别名,今天再提善良诚实好像显得有些过时别扭老土。特别是青年们,更是对善良这个词语熟悉又陌生。但是善良从来没有消失,仍是维护亲情维护公平维护社会运转的主要本性力量。从“汤兰兰”案炒作上,更多的网民遵循本身的善良,遵循朴素的生活常理,他们反对缺失理性严谨同情原则而粗暴地炒作未成年人司法案件。未成年人司法,媒体的作用或许不能缺位,但善良是千万不能缺位。

    我们必须知道,关于“汤兰兰案”,应该坚定地走在未成年人特殊的司法道路上,并且,不管是谁,都应该播下善良的种子,才能收获美好和谐幸福生活的希望。

    善良一些,总不会错的,毕竟我们的一生都不容易。

    十年前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汤兰兰摆脱了这些恶魔,在十年后,这些恶魔勾结律师记者恶意炒作继续在伤害她,我们希望律师与媒体的管理部门能看到这些律师和记者的非正常之处,同时,我们再次呼吁相关部门或者公益组织能再次行动起来,再次给予汤兰兰帮助支持,让她有依靠感到温暖,让她有力量战胜生活困苦。
作者:jijinaa 
时间: 2018/8/12
来源: 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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