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汤兰兰案:是谁造假B超单?
(2018-09-01 22: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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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汤兰兰案案件真相真假b超单 |
分类: 汤兰兰案 |
人们一直认为,汤兰兰案中的两张真假B超单,一旦查清其来龙去脉,对于查明事件真相,真正破获这一惊天大案,具有重大意义!
但黑高院合议庭竟然认为,真假B超单根本就查不清,而即使查清了,对案件事实认定没有影响!
这种看法让人大惑不解!
其实,即便没有狄仁杰的破案本领,没有福尔摩斯的侦探技术,即以普通人的常识,按照司法部门和媒体披露的现有材料,就可以推断出B超单的真与假,及其对于判案的重要意义。
经过反复推断,从万秀玲身上搜出的汤兰兰怀孕B超单,应该是真实的。其理由如下——
1、2008年10月1日,汤兰兰给母亲万秀玲打电话:“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干妈已经领着我流产了。”
这是人人皆知的汤兰兰的“经典名言”,是整个案件的导火索,收录在警方和法院的卷宗里,汤兰兰没有否定,法院没有排除。说明汤兰兰确实说过这样的话,确实怀过孕。
2、万秀玲正因为接到了汤兰兰报来的怀孕的“噩耗”,才会怒冲冲赶到校园(转发者按:汤兰兰住宿旅店),非要让汤兰兰回家问个究竟。如果汤兰兰未提怀孕之事,万秀玲不可能又打又骂,非要让汤兰兰回家。放暑假两个月时间,汤兰兰以“补习英语”为名就没有回家,万秀玲还向干妈李忠云送来了600元生活费,根本没有叫女儿回家的意思。而这次国庆节三天假期已经结束,如果不是听到“怀孕”之事,怎么会如此急躁,非要叫汤兰兰回去?
3、万秀玲赶到龙镇中学(转发者按:汤兰兰住宿旅店),曾对李忠云骂道:“你有什么资格带着我的女儿去做流产手术?”李忠云并没有反驳,说明她已经承认汤兰兰怀孕了。如果汤兰兰没有怀孕流产,李忠云一定会反驳道:“谁带你女儿流产了,你女儿就没有怀孕!你看这B超单!”就会递给万秀玲一张“未怀孕”的B超单。可惜李忠云没有这样反驳,而是递给万秀玲一张汤兰兰怀孕的B超单。
4、万秀玲没有造假的条件。她不识字,又是距龙镇60公里的偏远农村的农民,到了县城(转发者按:龙镇)大医院两眼一抹黑,一个医生也不认识,如何造假?如果她要造假,必须花费巨资,疏通关系,串通医院的医生,只有在医生的全部操作下,她才能造假。只要警方在医院严格盘查,对医师王某、姚某晓以利害,足不出户,就能查出是谁在造假。
5、万秀玲没有造假的动机。造一张女儿怀孕的B超单,对她有什么好处?这不是往自己头上扣屎盆子,坐实自己的丈夫强奸女儿的罪行吗?
有人说,万秀玲变造个女儿怀孕的假B超单,目的是为了嫁祸于汤兰兰的干爸干妈。此说十分荒谬!万秀玲接到电话就慌忙赶到学校,女儿至死也不回家,她连女儿究竟是真怀孕还是假怀孕都不知道,女儿究竟是什么状况都一无所知,她怎么会费尽心机造一张假B超单,去陷害李忠云呢?
6、万秀玲假如持的是假B超单,就会主动交给警方,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据法庭介绍,警方是在几个证人的见证下,从万秀玲的口袋里搜出了这张B超单。如果不搜,这张B超单就还会沉睡在万秀玲的口袋里。那她造这个假,有何用途?
7、汤兰兰有怀孕流产经历,更有权威鉴定。黑龙江省医院妇科主任医师朱某,通过对汤兰兰进行妇科检查后指出,汤兰兰的宫颈口呈经产妇样,或有怀孕流产史和带环史。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中心经过鉴定认为,汤兰兰有怀孕、流产、刮宫的经历。这些鉴定的权威性,远远大于龙镇农场医院的鉴定。在这些鉴定没有被推翻以前,法庭就必须以此为依据,认定案件的事实。
以上7条,可以充分证明,汤兰兰确实有怀孕流产的经历。这个事实不管对谁有利还是无利,但事实就是事实,不能随意扭曲。而黑高院所认定的汤兰兰没有怀孕,“怀孕”的B超单是伪造的说法,很可能是违背事实的、经不起推敲的判断,由此就可能将真相掩盖起来。
下面说说,汤兰兰干妈李忠云的那张“未怀孕”的B超单,为什么令人怀疑,有造假的嫌疑。
首先,这张B超单的来历有些奇怪。
李忠云说,她看到汤兰兰的肚子大了,疑心得了什么病,就带着汤兰兰到龙镇农场医院做了妇科检查,于是就开了这张B超单。
这让无数的人们感到奇怪:13岁的小姑娘肚子大,按照常理,应该带到内科做仔细检查,看是否得了肠胃炎、胀气、消化不良等病症,查找出“肚子大”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把肚子大的病治下去。
但是,李忠云却直接把汤兰兰带到妇科,检查子宫是否有孕。此时,李忠云尚不知汤兰兰在家乡遭受性侵的问题,汤在自己家里也是受到很好的照顾,为何要检查汤兰兰有无怀孕的问题呢?又无人追究你是否造成汤兰兰怀孕,你为什么要给小姑娘做子宫B超检查呢?你是在搞“此地无银三百两”,还是在证明什么呢?难道“未怀孕”的B超单能治好汤兰兰的“肚子大”病症吗?
李忠云开出个“未怀孕”B超单,可能是想“自证清白”,但却是毫无前提、毫无理由的自证清白。其动机让人议论纷纷。更让人怀疑的是,她的做法更有些不合常理。
人家的女儿在自家住宿,得了个奇怪的“肚子大”病,到医院检查做B超,既要担责,又要花钱。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李忠云的第一个反应,应当是赶紧给人家父母打电话。如果出于好心,自己可以陪同汤兰兰父母,利用自己的熟人关系,到医院给孩子把病看好。
但李忠云擅自做主,带着人家的女儿到医院做子宫观察。当然,李忠云可以说,当时事出紧急,没顾得上给汤母打电话。但是事后完全可以给汤母打个电话吧?却没有!
2008年7月,学校放暑假,汤兰兰打电话说,我要在学校补习英语,不回家了。万秀玲坐车100多里地,送来了600多元生活费,递到了李忠云手中。此时,李忠云完全可以对万秀玲谈谈几个月前给汤兰兰看病,以及那张“未怀孕”B超单问题。奇怪的是,李忠云见了万秀玲,竟然未提此事!
李忠云此时的内心,肯定是既紧张,又发虚。咱瞒着姑娘的亲生父母,带着人家的姑娘到医院做妇科子宫检查,这是让人怀疑的缺德事啊,好赖得编个理由把此事糊弄过去呀!可是她就是不说,那张B超单就藏在家中,就是不拿出来,硬要把此事遮掩过去!
直到国庆节万秀玲怒冲冲打上门来,李忠云才把B超单递给了万秀玲。
那么,李忠云塞给万秀玲的B超单,究竟是“怀孕”的B超单,还是“未怀孕”的B超单?
肯定是“怀孕”B超单,也就是警方从万秀玲身上搜出来的B超单。她说:“这是李忠云给我的。”完全是实话。
但是,后来李忠云为何突然变卦,说给万秀玲的是一张“未怀孕”的B超单呢?
事情的蹊跷就在这里。汤兰兰和万秀玲一直说:汤并未怀孕;医院的做B超单的医师姚海燕也认定,这个“未怀孕”的B超单是我做的,存在电子档案中。
于是,黑高院认为,汤兰兰、李忠云、姚海燕三人一直认为汤兰兰没有怀孕流产,医院的电子档案中也是“未怀孕”,那么,这张“未怀孕”B超单就是真实的,万秀玲身上的那张“怀孕”B超单是伪造的。但万秀玲没有伪造的条件,而李忠云的B超单和电子档案一致,岂能有假?
于是就来个模糊认证:究竟是谁伪造B超单,已经查不清了;但查清查不清,不影响本案的事实认定——将此事不了了之,糊涂认之!
黑高院的严重失误,就在这里!
原本,应当深查细挖,穷追不舍。汤兰兰后来说,自己没有怀孕流产。那法庭就要质问:你既然没有怀孕流产,为什么国庆节给你妈打电话,说你怀孕了,是你爸的,干妈已经帮你流产了?你为何要编造谎言,给你爸头上扣屎盆子?你这是犯法行为,你知道吗?
还可以质问李忠云:汤兰兰对亲妈说,是你帮她到医院流产了;万秀玲也当众质问过你,你有什么资格带我的女儿去流产?你当时为什么没有反驳?说明你已经承认汤兰兰怀孕流产了,为什么后来又不承认,又弄了个“未怀孕”的B超单?
通过深查细挖,再综合种种迹象,就会发现真相——汤兰兰确实有过怀孕流产的经历,李忠云塞给万秀玲的那张“怀孕”B超单是真的,而她后来给警方的“未怀孕”B超单是假的,是医院帮她伪造的!
李忠云涉嫌伪造B超单,其理由如下——
她有伪造B超单的条件。她在龙镇本地是有头脸的人物。丈夫是拥有1500万资产的金融业老板,她是龙镇中学住宿店老板,和公安分局局长是老朋友,是能够呼风唤雨的红人,与龙镇农场医院的医生肯定比较熟悉,略加疏通,或用金钱打点,搞一张假B超单轻而易举,连电子档案也一起搞定。
她有伪造B超单的动机。住在她家的汤兰兰怀孕后,她确实领着她到医院做了B超,进行了流产手术,开了张“已怀孕”的B超单。究竟是怎么怀孕的,她心里最清楚;给小姑娘做流产手术却不通知其父母,自然是要掩盖什么真相。汤兰兰国庆节给母亲打电话说:“我怀孕了,是我爸的,干妈已帮我流产了!”确是实话,“是我爸的”是瞎话,目的是逼迫父母再给她送一些钱。(转发者按:这个理由不充足,女儿读书,向家里要钱,天经地义,没必要编这个抬出这个“大秘密”)暑假时万秀玲给送来了600元,国庆节后还得让她送钱!
但是,当万秀玲气势汹汹打上门来,非要带女儿回家,发生激烈冲突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万秀玲当面质问她:“你有什么资格带我的女儿去医院流产?”如一把钢刀,直指她的心头!在惊慌中忽然想到,自己背着人家父母,带小姑娘去医院做流产手术,确实是逆情悖理、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家抓住这一条,就可以控告,是咱祸害了人家的女儿!怎么办?
于是,和汤兰兰商量好,一改过去的说法,统一口径:汤兰兰没有怀孕流产!然后买通医院的医师,制作一张“未怀孕”的假B超单。做完了这些程序后,对警方说:“我给万秀玲的是一张未怀孕的B超单!”而警方从万秀玲身上搜出的确实是“怀孕”B超单。警方问道:“李忠云给你‘未怀孕’B超单了吗?”万秀玲答:“李忠云没有给我这张B超单。”于是,万秀玲就成了前后矛盾、涉嫌造假的罪犯了!
一个农村文盲妇女,会假造一张给自己扣屎盆子的B超单,这不是天方夜谭的笑话吗?
当然,这些都是根据媒体上披露的各种材料,再依据生活常识推断出来的。那里的司法机关如果不带偏见,公正执法,认真调查,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也一定得出与上面大致相同的判断,推翻以往的错判,消除人们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