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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系列】汤兰兰案质疑(96)为什么汤兰兰“诬陷的动机”是个伪命题?

(2018-08-02 12:28:58)
标签:

汤兰兰

汤兰兰案

汤兰兰案调查

分类: 汤兰兰案
文/王思铁

网上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汤兰兰“诬陷的动机问题”,用网民@尊我大明的话说:“不研究汤兰兰诬陷动机,只质疑细节的都是白折腾。”笔者则认为:“凡是研究汤兰兰‘诬陷’动机的,最终都要走入死胡同。”仔细分析汤兰兰案,“冤案”与汤兰兰“诬陷”是挂不起钩的,因而,汤兰兰“诬陷的动机”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一是生活三段轨迹。报案前的汤兰兰生活轨迹有三段。六岁前,汤兰兰在姥姥家;六岁至十三岁在龙镇外的5个地方读书,十三岁到龙镇寄读。前两段没有任何的痕迹能说明她的“坏”,反而说明她是个上进好学的好女孩,学习成绩中上;后一段则徒然突变。

二是龙镇是个拐点。20078月底,为了学英语的汤兰兰从兴安乡转学到龙镇寄读小学六年级。寄宿在离学校最近的王凤朝、李忠云夫妻早已开就的学生旅店。龙镇是汤兰兰的转折点,也是整个汤兰兰案的始发与终结地。同时,也是王凤朝、李忠云由生意惨败到“土豪”华丽转身的拐点。

三是王李是案子核心。整个案子中,干爹王凤朝、干妈李忠云是核心人物。一年时间里,收汤兰兰为干女儿、带去做B超检查、到沾河林业局吃供果斋饭很晚才回来、去沾河拜佛,暑假补英语、带着去报案,并作为(违法)监护人在报案询问笔录上签字捺手印。

四是报案及其判决。20081027日,汤兰兰在干爹干妈的带领下到龙镇公安分局报案,到20121020日黑龙江高院二审判决,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其中,汤父汤继海获无期徒刑。另外,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在被抓后的第45天死于看守所内,未被起诉。

现在,我们假定汤兰兰案为冤案。那么,搞“诬陷”的是汤兰兰吗?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否。有的说她为了读书“跳出农门”,从上述未转学龙镇来看,这显然是不成立的,她考得上学校,她的父母有这个能力送她上学。

联系到第二三四点来看,特别是王凤朝的“三补”( 女孩认做干爹干妈、自己的问询笔录及其小女孩的求救信,都是警察抓人后警方叫“补的”)、报案后当地对她的“保护”等来看,显然汤兰兰“诬陷”的可能性很小甚至于就没有,这样,何谈“诬陷的动机”?说穿了,汤兰兰很有可能只是他人实施“诬陷”的工具而已。

要之,设定汤兰兰案是冤假,但是,“诬陷”者不是汤兰兰而应当是另有其人,即很有可能是某些贪腐分子和黑恶团伙。至于他们的“动机”是什么?我们一般的人能猜想得到吗??

(注:写于“7·27”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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