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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汤兰兰案 |
文/司马明
?原创发表在 猫眼看人
现在我们看到了:
一,举报人(女孩)的陈述有多处自相矛盾,十分混乱;
二,嫌疑人很有可能被刑讯逼供;
三,公安机关不但拿不出物证,连间接的证据(被告的狱友的证词)都可能是伪造的。
所以,现在基本上可以认为,这是一件人为制造的冤案——不是由于办案马虎造成的冤案,而是故意制造的冤案。
只是谁是这起冤案的策划者,他(或者他们)的动机是什么,我还不清楚。
此外,从举报人(女孩)在该案中的所作所为来看,她绝不是无辜的,而是一个邪恶的女孩。干出这种陷害他人的事情,她受到舆论的抨击也是咎由自取,害人者理应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