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扶贫款搞接待买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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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扶贫文摘 |
2012年至2015年期间,韶关市乳源县扶贫办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经费201.62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84.2万元、购买公务用车15.35万元、外出参观考察13.75万元。乳源县委、县政府履职不到位,对该县扶贫办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经费问题失察,乳源县财政局在三年内没有对县扶贫办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导致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7年12月,乳源县纪委给予乳源县扶贫办主任莫胜华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乳源县扶贫办原主任秦春苟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乳源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邹国忠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韶关市纪委给予乳源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志聪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处理,给予乳源县委常委简连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乳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明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转摘自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挪用扶贫款买公车搞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