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为首批在川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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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建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微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颁布施行以来,我省登记管理机关加强法律宣贯,认真组织实施,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全力推动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2017年4月1日,四川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举行简短仪式,为首批在川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的国际专业服务机构有限公司(中国香港)四川代表处、四川农村发展组织(英国)四川代表处颁发登记证书和代表证件。
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两家在川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颁证仪式。省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我省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川活动提供的便利服务措施,希望两家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服从管理和监督,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活动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继续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我省将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两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均表示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规定,自觉服从监督和管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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