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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过度加班,咋就停不下来?

(2016-06-17 19:42:58)
标签:

杂谈

脱贫攻坚

精准扶贫

旅游

军事

分类: 扶贫文摘

    本博转发按:为人民日报发这样的文章叫好。将为此写一篇短评,但这会事多。等会儿写。先发微信。有兴趣的朋友,请先看人民日报文章,过两小时后,来分享短评。

 

加班没费与费的加班

 

   

为人民日报叫好!刊出这样的好文章——《过度加班,咋就停不下来?》( 061718版)。

 

从读中学时起直到好几年前,每到一个地方或单位,我总见领导号召:“学党报党刊”。回想起来,我这个快要退休的50后,一生就是和党报党刊伴随过来的。不仅学也写(投稿),对党报党刊就有那么一种不可须臾离的情结。可而今,在一些同志特别是有的领导同志的眼里,学党报党刊、跟党报党刊,好像就是另类。前段时间,人民网转的一篇文章我也转了,就惹出了不大不小的“文革”式风波来。见了《过度加班,咋就停不下来?》一文,我在心语:倘若出自我笔下的话,真不知结局会怎样,还会被戴上“妄议……”或给予“咬咬……”“扯扯……”什么的吗……

 

调属调侃,话归正题,几十年工作给我的感受是:不加班是不现实的,加班就领报酬也不现实。因为现实需要,也因为这对于我印痕太深。可以这样说吧,加班几乎伴随了我一生。有准确记载的是2010年,加了137个白天和夜晚(8小时折一个夜晚),好像领了一生唯一的一次加班费,就一张“大团结”。前些年,有好心的领导和同事常提醒我说:“少加班,不要透支生命!”几年前,我调到现在的单位任职,刚到时就有职工开玩笑地对我说,“领导,不要把您加班的传统带来啊!”可见,过度加班是惹人生厌的;但也不尽然,而今居然有的同志就公开号召大加特加班、变加班非常态为常态,还号召“手抄……”什么的。

 

该文提了“三无”的三问:无效加班、无谓加班、无偿加班?问得好啊!单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加班族”来说,怕的不是加班没费,而怕的是“费”的加班。不计报酬,苦点累点都没啥,就怕反复瞎折腾、白苦一场。虽然“脑力劳动都是包月不计流量”的,但还是希望领导者讲究点方法,别自己动口不动手,却让别人流汗又流泪;当然,也不要耍的耍死,累的累死,还要讲究提高效率。一位乡干部噙着泪花对我说,本系统就有内容几乎一致的两个信息平台,其他系统如民政、教育、人社等又都有自己的信息平台且与前两个内容大多一致,但到了乡里就我一人应对。可见超常加班那是家常便饭,更有时一月有七八次到县里报数据材料,单边一次车费就六七十元,还要个人掏腰包……

 

该文分析了造成过度加班的原因,其实还有要命的是出于功利主义造成的过度加班。譬如寅说卯要,报上去了,又叫返工,周而复始。为什么过度加班降不下来,就是有那么一种领导人凡事从功利主义出发,以“政治正确”面孔出现,把上级的要求挂在嘴上,去搞堂而皇之的“政治排场”。在这种背景下的过度加班,不仅难免出现大量“费”的加班,弄不好还可能出现令人卒死或让家庭破裂的现象。脱贫攻坚,是讲求实效,不是一味追求数字好看,所以,要防止那种“做给别人看”的“精致形式主义”而导致过度加班升级。目前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希望功利主义者们下点功夫学习,多少有点长进!

 

再者,《劳动法》也是法。更企盼国家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恶意制造过度加班者依法给予处理。这也是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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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然而,无论企业还是机关,无论体制外还是体制内,加班都是 “家常便饭”。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会造成加班,对工作精益求精、精雕细琢有时候也需要加班,但现实中加班的由头还有很多:有人因为单位工作安排不合理而被迫加班,有人因为做事效率低,不得不经常加班……并且,加了班却领不到加班费的现象很普遍。加班为啥总是停不下来?听听大家怎么说。

  无效加班——

  连夜忙真能出活吗?

  “有时候主管布置任务,事先缺少沟通,大家加班好几天,成果出来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却没有效率,做了无用功。”

  ——深圳程序员 韩 轩

  韩轩是一名在深圳打拼的程序员,“夜夜做项目,敲码到凌晨;左右不是人,都是‘程序猿’。”程序员自称“程序猿”,有几分自嘲和无奈。

  每个月要加多少班?韩轩没仔细算过:“加班补贴每小时15元,周六翻倍,我每月的加班费通常有3000元左右,这样算下来每天加班至少在4个小时以上。”

  一次,韩轩所在部门为某银行开发新程序,对方要得紧,工作重任务急。当时,他每周都要干满6天,每天从早上9点至少工作到晚上10点,有时还要通宵加班。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韩轩说,他并不知道自己加班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上限。“现在工作难找,有一个稳定的饭碗不容易。再说,虽然总是加班,但公司会按时发加班费,这比很多单位强。”

  为了省时间,韩轩中午和晚上都在公司吃外卖,吃完继续堆代码,每周仅有的一天休息日基本都在补觉。“有一种肥,叫做‘加班肥’,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我就胖了十几斤,上楼都喘,身体素质大不如前。”

  餐饮外卖公司“饿了么”对全国多个大城市24小时订单的统计显示,深圳在晚上7点至次日5点的订餐比例高居榜首,订餐者大多是深夜忙碌的加班员工。

  工作忙、时间紧,常常是加班的原因。但在韩轩看来,有的加班效率不高:

  “平时,公司领导常叮嘱大家注意健康,但在布置工作时就顾不上这些,安排的工作量经常超标,不加班根本完不成。不少任务事先缺少沟通,大家加班好几天,成果出来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却没有效率,做了无用功。”

  韩轩说:“即使按时完成工作,客户通常也会不断让你修改、优化。因此,有些人第一次交上去的时候就给自己留下了‘优化’的空间,然后加班磨洋工。很少有员工愿意跟公司就加班问题讨价还价,只要还打算在那儿工作,就得忍着。除非用脚投票,跳槽换东家。”

  前不久,受不了长期加班之苦,韩轩跳槽到另一家公司,“虽然还是编程序,但这家公司很开明。公司领导表示,如果员工总加班,一定是工作安排有问题,比如,需要一个星期完成的任务只给了三四天。为此,公司注意改进管理方式,合理分配工作。”由于上下级之间沟通顺畅,大家干劲十足,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现在,我上班时间差不多就能把工作完成。下班后,还能看看书、会会朋友,周末也有时间陪家人。工作不再乏味枯燥,生活也有意思多了。”韩轩说。  

  无谓加班——

  “只争朝夕”就要牺牲休息日吗?

  “周末开会,表面看充满了一种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工作干劲’,其实应该反过来想想:到底有多少真正要紧的事非得在周末兴师动众?”

  ——北京某杂志社编辑 陆 晶

  陆晶在北京一家杂志社工作,谈起加班,她有很多话要说:“我的生活都被加班挤占了,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出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赶稿。”

  陆晶坦承,最初加班是自己拖沓造成的:“我刚开始做记者时,写稿精力不集中,不时聊聊天、看看手机,上班时没效率,只好晚上加班接着干。”

  “但很多时候,连续加班是单位对工作安排不合理造成的,这其实是对职工休息权的漠视。”陆晶说,“我还曾经参加过一个采访团,连续出差两周,周末也在工作。组织者压根儿就没有考虑过周末需要休息,反而认为周末采访是‘敬业’。”

  陆晶认为,很多在休息时间安排的加班完全可以避免,“有一个周末,我正陪父母逛街,突然接到同事电话,说有急事要集体到单位加班。我连忙赶到办公室,原来,是主编认为一篇稿子的结构有问题,要集体讨论修改。其实,稿子的出版日期排在了下个月,完全可以等第二天上班再说。”

  陆晶注意到很多公司、机关习惯于在周末开会。每次开会都是单位领导带头,上上下下一片忙碌,“周末开会,表面看充满了一种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工作干劲’,其实应该反过来想想:到底有多少真正要紧的事非得在周末兴师动众?”

  陆晶认为,不少无谓加班还与外在竞争压力太大有关:到了下班时间,领导还没走,你敢走吗?同事还在工作,你好意思先下班吗?如果比其他人下班早,会不会显得工作态度不积极?“如果都这么熬时间,能力强的人往往被能力低的人‘熬’走了。”陆晶说。

  一些流行的价值观也助长了加班之风。“父母从小就告诉我‘先吃苦后享福’,似乎一定要奋斗出成绩才有权休息。”陆晶说,“在此观念下,许多人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在勤奋努力,而又不自觉地‘勤中偷懒’,结果造成工作时低效、休息时忐忑,实际上是生活、工作‘两伤’。”

  工作时间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是减少无谓加班的利器。“就我所在的团队来说,过去总是在周五开选题会,组长还催促大家周末落实。周末联系不到采访对象,大家各自为政,手忙脚乱却没什么成果,更得不到休息。今年开始,选题会改为周一开,大家在办公室当面沟通、定好方案就马上执行,加班少了,杂志的质量也不降反升。”陆晶说。  

  无偿加班——

  加班费容易领到吗?

  “加班多是计划之外的,很难事先申请。还有人习惯回家加班,很难精确记录加班时间。申报程序太复杂,实际上是给员工领加班费设置障碍。”

  ——上海某上市公司财务经理 张光宇

  人在职场,要求“零加班”也不现实。既然总会有人加班,就应该明确加班补偿,不能无条件加班。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然而,这样的规定在现实中显得很尴尬,人们吐槽说:“年薪制的意思就是不给加班费”“脑力劳动都是包月不计流量”“加班费不是想领就能领”……

  张光宇以前在上海一家外资咨询公司工作,“我们拿年薪确实没有加班费,有时候赶上一个日程紧张的项目,五加二、白加黑很寻常。”

  今年初,张光宇跳槽到一家上市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这家公司规定,员工加班有加班费,但能领到的人寥寥无几。原来,按公司规定,员工加班要提前打报告申请,获批后的加班才算加班,没申请的加班不算加班,并且员工还要详细记录加班的时间,上报核实后才能领加班费。

  “加班大多是计划之外的,工作没做完自然而然地多做一会儿,很难事先申请。”张光宇说,“还有人习惯回家加班,很难精确记录加班时间。我的团队成员都反映申报程序太复杂,从来没报过加班费。”

  张光宇认为,设计繁琐的加班费申报程序,实际上是给员工领取加班费设置障碍:“很多人为了保住饭碗,加班费难领也只好无偿加班。”

  除了加班费,劳动者加班后还可以调休。“我在外资咨询公司时,如果一个项目挤占太多周末,项目负责人会帮组员申请增加几天带薪假期。但新公司没有这样的调休制度。”张光宇表示,“希望用人单位能充分尊重劳动者申请调休的权利。”

  专家认为,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不仅有赖于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健全,还需要企业细化管理;不仅需要管理者增强尊重劳动者的观念,也需要劳动者自己珍视与用好休息权。对此,管理部门和各级工会应切实发挥作用。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17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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