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下)
(2016-04-06 1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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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二十件民生实事精准扶贫十大民生工程杂谈 |
分类: 扶贫文件 |
20件民生大事
全省20件民生大事各级财政计划安排600.0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56.21亿元,省级安排123.82亿元,市、县安排120.04亿元。
一、改善提升1000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扎实推进交通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县乡道改造3000公里,建成通村硬化路7000公里。计划安排8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5亿元,省级安排15亿元,市、县安排35亿元。
二、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90座(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90座,其中,渡改公路桥30座,渡改人行桥60座。计划安排11亿元,其中省级安排4.7亿元,市、县安排6.3亿元。
三、改造15万户农村危房(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移民局)
加快推进彝家新寨建设、藏区新居等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完成全省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建设)。计划安排23.7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2.2亿元,省级安排11.51亿元。
四、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全省新建、改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计划安排96.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5.2亿元,省级安排13.7亿元,市、县安排27.6亿元。
五、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3万套(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3万套。计划安排7.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8亿元,省级安排0.3亿元,市、县安排2.4亿元。
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按照中央医改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城乡居民“看病贵”问题。计划安排27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96.9亿元,省级安排44.6亿元,市、县安排34.5亿元。
七、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加强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以及其他地方病等防治,控制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扩散,有效遏制甘孜州石渠县包虫病流行。计划安排8.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亿元,省级安排2.5亿元。
八、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责任单位: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
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省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通过今明两年时间,使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定扶贫标准。2016年计划安排6.23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38亿元,市、县安排3.85亿元。
九、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责任单位:民政厅、省残联)
在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计划安排3.6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36亿元,市、县安排2.26亿元。
十、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厅)
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在校学生人数,对全省现有的629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300元补助办学经费。计划省级安排4.08亿元。
十一、在大小凉山彝区开展学前双语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
在大小凉山彝区2586个行政村每村选聘2名学前辅导员,开展学前双语教育,省财政按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给予劳务报酬经费补助。计划省级安排1.24亿元。
十二、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厅)
在义务教育全免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地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和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补助标准执行。计划安排4.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35亿元,省级安排2.15亿元,州、县安排1.93亿元。
十三、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园保教费(责任单位:教育厅)
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免除幼儿保教费的基础上,将其余132个县(市、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全部纳入面上的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计划安排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亿元,省级安排0.2亿元,市、县安排0.7亿元。
十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计划安排1.0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55亿元,市、县安排0.5亿元。
十五、将“9+3”免费职业教育扩展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对藏区、彝区继续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对未实行“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个县,在一、二年级中职在校学生全面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对三年级在校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计划安排1.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5亿元,省级安排1.3亿元。
十六、实现2350个贫困村脱贫(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
加大扶贫力度,实施精准扶贫,实现235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安排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0亿元,省级安排3亿元。
十七、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8万户农户(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
对全省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治理,开展80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实施1.8万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计划安排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7亿元,省级安排6亿元。
十八、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转运设备配备(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相对集中处理,完善垃圾收集池(房)等设施,配置垃圾转运设备,实现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计划省级安排0.8亿元。
十九、推进106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水利厅)
支持全省106个小农水重点县(含57个贫困县)开展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主的项目建设,新增有效灌面40万亩。计划安排20.3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16亿元,省级安排7.2亿元,市、县安排5亿元。
二十、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责任单位:文化厅)
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计划省级安排1.25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