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扶贫文摘 |
2016年,中央财政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不断完善财政扶贫政策,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力度。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比上年增加201亿元,增长43.4%。继续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各专项转移支付对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较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提高脱贫攻坚财力保障能力。
二是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在贫困县开展试点,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将配置资源的权力下放给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第一线,激发地方内生动力,使资金项目安排更加符合地方实际,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创新资金使用机制。通过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