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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民生观):扶贫扶出债 窟窿打哪来(外一篇)

(2015-09-12 1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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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

贫困村

窟窿

贫困地区

分类: 扶贫文摘

  扶贫扶出巨债,反映出帮扶的方法方式还不够精准

  贫困村因扶贫反而背上巨额债务?这事儿听上去多少有点儿不可思议。


  据媒体报道,江西省级贫困村大垅村,近年来连续实施了整修公路、饮水安全、学校翻新等扶贫项目,这都是有益民生的大好事。可不成想,这些项目做下来,村子背上了100多万的债。村干部回应,账算多了,不到100万;但按他的算法,至少也有50万。对于一个贫困村,这可不算少。村干部还说,村里负债了,村民脱贫了,言下之意是值;以后靠村级经济逐步还。不是说值不值,村里负这么重的债,总不是个事儿,靠村级经济这匹小马,能拉动这么重的债务之车吗?

  而据了解,当地还有不少村子也是这种情况。

  这“扶贫债”是怎么欠下的呢?

  拿修路来说吧:交通部门按每公里10万元的标准拨付工程资金,这在平地差不多也就够了;可在贫困山区,施工成本也许要翻上3倍多,钱就不够了。于是,要求地方再配套一部分资金。可因为穷,地方没那么多钱来配套,欠着吧!于是,债务窟窿出现了。

  这种“扶贫致债”现象的出现,值得深思,应该想办法解决。

  首先,要在配套资金这个环节想办法。对于实在缺乏配套能力的贫困地区,特别在一些基础性的项目上,应该把“不能配套”当做现实因素考虑进去。其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已经提出,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

  虽然《纲要》没有说取消贫困地区修路的配套资金,但是提到了要加大村级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相关部门能否参照其他项目,对贫困村修路配套资金的问题,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给予更多支持呢?而对于已经明文规定的要取消配套资金的项目,则应该督办落实,不能让配套资金挡住脱贫路。

  另外,扶贫项目的建设成本,也应该做更精细一些的测算和调研。不做细致区分,按一个定数拨款,有的地方够用,有的地方就吃力了。

  扶贫扶出巨债,其实还是帮扶的方法方式不够精准。只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相信问题就能解决。

  《 人民日报 》( 2015年09月11日 11 版)

 

背起债务脱贫贫困村直呼压力山大 

记者近期在江西省部分贫困村调研发现,由于一些扶贫项目补助标准偏低、所需配套资金较多,一些贫困村推进扶贫项目的配套压力较大,“负债脱贫”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道路、饮水安全、村庄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贫困村的集体经济不少都是名存实亡的“空壳子”,无力偿还这些债务。

生活虽改善,债务增加了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珠田乡大垄村是江西省“十二五”省级贫困村。大垄村村支书王建红告诉记者,由于地处偏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全村2000余人一直脱贫困难。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垄村迎来了修路、改水、建学校等一个个扶贫项目,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然而,由于国家有关扶贫项目补助标准偏低、所需配套资金较多,在条件改善的同时,大垄村的负债清单也不断拉长,负债额大幅攀升。

村里的负债清单上列着这样一笔笔债务:

2008年修一条5.2公里的通村公路,交通部门按每公里10万元的标准拨付工程资金,但施工成本却高达每公里32万元,路修通后村里负债近70万元;

2010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部门按每人400元的标准拨付工程款,施工成本是每人700元,虽解决了近1000人的吃水问题,却负债30余万元;

2011年村小学改扩建,教育部门负责校舍建设资金,但村里要负责征地,负债9万元;

2013年实施危桥改建工程27.4米,上级部门按照每米8000元的标准拨付工程资金,实际施工成本40余万元,至今还欠着20余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扶贫项目配套压力大,当前贫困村“负债脱贫”的现象并不少见。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刘祥志告诉记者,当地“十五”“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欠债为12.3亿元,截至去年底,已偿还了三分之一,还有8个亿左右未还。

“拆东墙补西墙”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贫困村在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扶贫开发中欠下一笔笔债务;另一方面,由于村集体经济大多名存实亡,基本无力偿还脱贫中欠下的债务。

以大垄村为例,村委会将办公楼下面的三个铺面出租给村民,每年的租金能有八九千元,这基本上就是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收入,“想要依靠这点钱来还清100多万元的债务,根本无望。”王建红说。

井冈山市茅坪镇马源村党支部书记魏成芳告诉记者,他们村里一年的转移支付总共6万多元,再靠向对口扶贫部门争取一些资金,勉强维持村“两委”的正常运转。“村组干部的工资、办公费都从这几万元里面开支,基本拿不出钱来搞公益事业,更不要说还债了。”

多位受访的贫困村负责人表示,村本级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施工老板找上门来讨债,村里只能找乡政府借来年的财政转移支付,或挪用其他项目的钱还债,“拆东墙补西墙”。

江西省赣州市一偏远山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很多贫困村无力偿还拖欠施工方的修路款,施工方就只能拖欠砂石、水泥等材料供应商的款项,拖欠转包工头或民工的工钱。

贫困村盼“减压”

针对部分贫困村“负债脱贫”而又无力偿还的状况,基层干部建议,国家对贫困村应“特事特办”,加大投入力度,降低或取消其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

一是建议督促相关扶贫政策的落实。王建红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规定,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但操作上仍有一些项目要求基层配套,希望国家层面强化这一政策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逐步减少或取消地方配套。刘祥志说,要区分平原地区和偏远山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等不同类别,合理调整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目前交通部门为农村公路修建确定的每公里10万元补助标准,基本能满足平原地区的成本投入,而贫困村不少都处在偏远地区,山路建设成本在每公里30万元左右,同时贫困乡村本身经济实力就较弱,配套压力大。他建议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尽可能地减少或取消基层配套。

三是对贫困村公益性负债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化解机制。基层干部表示,对贫困村在扶贫开发中因兴办公益性事业所欠下的债务,进行系统调查,认真核实后,视数额用财政等资金逐步偿还,或按有关规定逐步予以核销。

原载: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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