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委关于扶贫的最新论断
(2010-12-06 2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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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区民生工程宋体农村低保民生问题 |
分类: 扶贫文件 |
中央、省委关于扶贫的最新论断
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国家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进一步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发展等重大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2、扶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发展。
3、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4、扶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实施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扎实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和彝区综合扶贫开发工程,加快交通、饮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文化生态旅游和优势资源开发等产业,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编制实施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和扶贫规划,大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增强造血功能,促进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5、着力解决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不稳定和短缺问题。
6、实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7、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以解决民生问题和发展问题为核心,加大扶贫投入,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和整村推进计划,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基本解决上学、就医、住房、交通等突出民生问题。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缩小发展差距。
8、着力抓好灾区扶贫帮困,实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连片扶贫等扶贫工程,加快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