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扶贫开发的论述
17.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农村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地制宜加大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以工代赈等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稳妥实行扶贫易地搬迁,妥善解决移民后续发展问题。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连片开发以及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等试点。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制定未来10年扶贫开发纲要和相关规划。
——摘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16.继续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把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放在重要位置,帮助80万农村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圆满完成《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制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和相关扶贫政策。继续推进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甘孜州包虫病防治工作,抓好各项扶贫工程和扶贫试点。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发展,建立健全互助资金风险补助机制。抓好地震灾区贫困村的扶持工作,突出抓好39个极重和重灾县的贫困村、特困户的扶持工作。加快解决特困群众住房困难。积极推进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帐篷新生活行动”和彝族地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高度重视抓好革命老区和彝族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开发工作,提升扶贫开发水平。
——摘自《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上新台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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