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编制《2011—2020年湖北省扶贫开发纲要》调研工作的通知
鄂扶组发[2009] 2号
各市、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有关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号)的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编制《2011—2020年湖北省扶贫开发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2001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湖北省扶贫开发规划》情况进行客观评估,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正视问题,谋划对策,提出建议,为科学编制《2011—2020年全省扶贫开发纲要》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确保实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
二、调研内容
(一)总结2001年以来扶贫开发的主要成绩、经验做法,评估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路径、扶贫模式、扶贫机制等,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原因。
(二)当前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及今后扶贫开发趋势。
(三)2011—2020年扶贫开发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脱贫标准、政策措施、方式模式、机制体制、组织保障等定位。
(四)如何完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实现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
三、成果应用
要充分利用调研成果,结合各自实际,形成本地、本部门《扶贫开发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和《2011—2020年扶贫开发纲要(框架)》,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各地、各部门《评估报告》和《纲要(框架)》的基础上,形成《2001—2010年<湖北省扶贫开发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和《2011—2020年湖北省扶贫开发纲要(框架)》,为编制《2011—2020年湖北省扶贫开发纲要》提供科学依据。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州、县(市)扶贫领导小组和省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尽快组建专班,从3月中旬开始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切实做好调研、评估和《纲要(框架)》的编制工作。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调研和评估与谋划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评估报告》全面、系统、准确、客观,《纲要(框架)》具有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在调研、评估和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形成的《评估报告》和《纲要(框架)》要进行评审,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与扶贫规划评估统计表(请附电子文档)一并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蔡党明
联系电话:027—87235570
电子邮箱:cccdang@sina.com
附:扶贫规划评估统计表(点击下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扶贫 调研 通知
湖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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