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恶性交通事故为何频发?

(2009-07-03 15:18:55)
标签:

南京车祸

酒后驾车

杭州飙车

交通肇事

公共安全

杂谈

   恶性交通事故频发,触目惊心。前有杭州飙车少年撞死浙大毕业生,近有南京酒后架车司机撞死多人惨剧发生。除事件个体的原因之外,法制原因是重要的一条。在我国交通肇事最多刑期10年以下,没有死刑。但是故意飙车、酒后架车致人死亡已是交通肇事罪所不能惩戒的了,已不是因疏忽大意而出现的交通事故的性质了,属于明知故犯,置他人生命安全为儿戏,理应按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直至判处死刑。但是,法制上的重罪轻判纵容袒护了故意飙车、酒后架车行为,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漠视。因此,呼吁严惩因故意飙车、酒后架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切实保护民众的人身安全,给民众一个安全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