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健康照护师培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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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4-14-01-03
职业定义:运用基本医学护理知识与技能,从事家庭、医院、社区及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场所照护对象的健康照护及生活照料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能力特征: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具有一定的观察、学习、理解、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色觉、听觉正常,四肢灵活、动作协调。
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该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和现场口述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此外,各等级晋升还需参考用户评价。
【联系方式】
1、联系人:霍老师
在线QQ:5079750
2、联系电话:62760353 13983787623(微信同号)
3、培训地址:巴南区凯德路15号3-12
(李家沱环球时代广场2号门三楼)
导航:重庆书铭教育
附注说明:
相关职业: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医疗护理员、康复技师、家政服务员等。
相关专业:护理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中医学、助产学、健康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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