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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严肃的

(2011-05-18 13:12:04)
标签:

最高法院

公安部

醉驾

入狱

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

特殊人群

法制社会

杂谈

分类: 虎观点闲扯

       5月17日,据《京华时报》报道:最高法下发通知醉驾案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称,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常见多发,各院应高度重视,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慎重稳妥。

       前几天,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一次座谈会上指出,对于醉驾追究刑事责任,各地法院“应当慎重稳妥”,因为“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5月18日,据《新京报》报道:公安部下发通知:警方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


 

      最高院和公安部的两个通知精神给民众一个立法随意性的错觉,这往往能造成执法的困惑和民众的不解,这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吗?国外那么多先进经验为何不能有效借鉴呢?


 

      最高院的“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是否有误导作用?只要醉驾没有发生重大车祸,就可视为是情节轻微而成为“变更措施”的对象呢?一些名人、富豪、官员等等特殊人群通过走后门、托关系是否都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而不予醉驾入刑呢?或者一些门路甚广之人是否都“应当慎重稳妥”地处理?而这些特权人物是否实际钻了法律的空子?

 

     一个法制社会靠的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与公平、公正的执法程序。一个法制社会的法律是严肃的。

     在醉驾入刑的问题上,党和国家政府、人民及公、检、法各部门联合制定的法律法规是需要各部门协调管理和执行的,而最高院与公安部前后不一的通知究竟让执法者如何量裁和执行?醉驾者应该何去何从?这文字让民众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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