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严肃的
(2011-05-18 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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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和公安部的两个通知精神给民众一个立法随意性的错觉,这往往能造成执法的困惑和民众的不解,这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吗?国外那么多先进经验为何不能有效借鉴呢?
最高院的“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是否有误导作用?只要醉驾没有发生重大车祸 ,就可视为是情节轻微而成为“变更措施”的对象呢?一些名人、富豪、官员等等特殊人群通过走后门、托关系是否都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而不予醉驾入刑呢?或者一些门路甚广之人是否都“应当慎重稳妥”地处理?而这些特权人物是否实际钻了法律的空子?
一个法制社会靠的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与公平、公正的执法程序。一个法制社会的法律是严肃的。
在醉驾入刑的问题上,党和国家政府、人民及公、检、法各部门联合制定的法律法规是需要各部门协调管理和执行的,而最高院与公安部前后不一的通知究竟让执法者如何量裁和执行?醉驾者应该何去何从?这文字让民众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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