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凌晨,一条“内蒙古副部级官员涉嫌杀害一名与其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并焚尸灭迹”的消息爆出,立即吸引了无数网友和读者的眼球。消息指出,该嫌犯为现年64岁的赵黎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警衔,自2005年3月至2012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后当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现已退休。
据警方调查发现,赵与被爆料为其“情人”的28岁赤峰市翁牛特旗女子李某某,事发前一天曾在赤峰港湾世纪酒店住过一晚上。3月20日傍晚,在离赤峰港湾世纪酒店仅有5分钟车程的205国道桥北附近,赵向其李某某开了两枪,但并未致命。李某某随即拦下一辆车,并在逃跑途中报了警。赵驾驶着黑色奥迪车追赶,至百合花园小区后将人杀害。杀人后,赵将李某某尸体装入所开奥迪车中,半路焚烧后抛尸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的山上。经过一番地毯式的搜索,警方发现了遭焚烧掩埋的尸体,在山的另一侧,又找到了被压在石头下面的两把手枪。在搜索过程中,警方还意外发现,赵在事发前曾来抛尸的山上踩过点儿,因为“有个羊倌在山上住,家里有摄像头,羊倌说赵昨天来过这个地方来,还跟他放了一会儿羊。”就这样,前公安厅厅长、政协副主席、有预谋地、枪杀亲密女性、追杀、焚烧、抛尸等信息,让人目不暇接的同时也让想象力飞升,似乎是一部富有惊险剧情的好莱坞大片正在眼前上演……
然而,不幸的是,这并不是像一部惊险剧那样看完就完了,而且“死了”的演员说不定还会获得什么奥斯卡大奖,而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件活生生、血淋淋的悲剧:一位风华正茂的女子悲惨地死于非命,一位参警40多年的高级警官成了杀人凶犯,更成了十八大后被羁押的第一百个副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此现实生活中的剧情比好莱坞大片的剧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发生在20日当天的剧情为高潮和结尾,则一向以“好人”和“文人警察”而出现在大众面前的赵黎平则更加让此现实生活中的“好莱坞大片”扑朔迷离、引人入胜。据媒体梳理,身为“老警察”的赵黎平还有过这样一番“好人论”:“我个人认为,如果你不能做一个好人的话,肯定不会是一个好党员,也肯定不会是一个好官,也肯定不会是一个好警察。”而且赵黎平还早在1988年就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出版过多部小说、散文诗集和涉及警务侦查的专著。曾有熟悉赵黎平的人,在《人民公安》杂志上发表文章称,刑警出身的赵黎平是一位警察诗人,称他是“琴心剑胆,一条汉子”、“为人豪爽正直,无媚骨,无势利眼,
无商贾气。”简言之,在赵黎平杀人灭迹前,他在现实生活中的“荧幕”上一直是一位文气十足的“好警察”——而这也正好符合好莱坞惊险大片的剧情设计风格!
俗语说得好:“聪明反被聪明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等等。虽然风华正茂的李某某已经死于非命,连个干净完整的尸体都没落下,而且赵黎平的杀人动机尚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核实,但我们有理由推断,作为“资深高级警官”,他之所以采取突然杀死情人并焚尸灭迹这种“低级”的犯罪手段,一定是在情急之下为了掩盖某些不可告人的罪行而采取的“下策”,但没想到受伤的李某某竟然从他眼皮下逃脱并报警,最后导致了事情的彻底败露。身为多年的政法战线的领导,赵黎平执法犯法,从高级警官变成杀人凶手,再次证明了腐败分子一旦私欲泛滥是不会有法律观念的,也说明了政治生态的治理才是治腐的根本途径,而不是靠哪个“好人”或“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