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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轶闻——辽宁朝阳游记(2)

(2013-07-03 05:20:20)
标签:

女律师

耳闻

杂谈

分类: 人物故事
    从北京到朝阳,每天只有两趟列车,而且都是普客,也就是说其速度与动车、高铁没有办法比,500多公里要在路上慢跑11个多小时。
    以往,也坐过这样的慢车,那时在车上,我喜欢与旅伴聊天,这样,不但打发了旅途的寂寞,而且认识以往没有接触过的人,增长不少见闻。
    上了车,进了包厢,我有些暗暗叫苦,因为同包厢里面,都是女同胞。就我一个党代表,可有些尴尬。
    也许是许久没有坐火车了,不了解如今的旅客都践行“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信条,反正里面的人,没有一个想与我打招呼。
    对面一个年轻妇女,严肃着脸,一言不发,似乎没有看到还有其他的旅伴。下铺的两个女士,一看就知道是职业女性,而且两人是结伴而行的。我觉得她们说不定能够聊起来,就寒暄地问到哪里去等。
    两位职业女性很警惕地看着我,眼里表现出一副不信任,简短地应付几句,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似乎心怀叵测。
    没办法,只好到自己铺上闭目养神。没想到,两位职业女性却自顾自聊起来,从车开出起的下午三点一刻,聊到晚上十点多。
    俗话说:隔墙须有耳,窗外岂无人。更何况,包厢里根本就没有墙和窗,两位职业女性的话都灌到我的耳中。
    从对话里知道,两位职业女性来自某个律师事务所。一位在所里待过不少年头了,而另外一个,是刚从别的事务所转到这个事务所的。
    看来,两位女律师也是第一次合作,所以一开始还客客气气,半小时后比较熟悉了,才更加热烈地交谈起来。她们属于专门做拆迁方面案子的律师,此次去阜新,也是这样的一个案子。
因为对于业务,她们也算轻车熟路了,就先讨论起目的地有什么可以玩的地方。通过手机上网,她们知道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玛瑙市场,周围还有几处风景点。接着,女律师甲就说:“以后最好咱们两个长期搭档,今年最好夏天有哈尔滨的案子,秋天有青岛的案子,冬天有海南岛的案子。”
    女律师乙,就是刚入事务所的新人,接着说起了一大串全国各地景点的名字。我琢磨,这得有需要多少官司要打啊。
    女律师乙的关系似乎还没有完全转到这家事务所,所以她只能是先帮别人办案,或者接受事务所交给的案子。女律师甲问她是否拿到案子的提成,女律师乙说还没有。女律师甲安慰她,说只要参与办案,一定会拿到提成。
    两位女律师都是法律专业毕业,我听了,知道她们学校都在京外。女律师乙大概四十岁出头,家中还有一个上中学的女儿。她最大的愿望是挣到在北京买房子的钱。当然,她知道这很不容易。
    从交谈中,得知律师事务所是合伙人制度,律师都是聘用的。每个律师都要有自己的客源,新律师一开始是事务所派活儿,直到自己有了客源,事务所才逐渐把派活儿转给更新的人。
    女律师甲是一位热心肠,把所里主要律师的情况,给女律师乙说了一遍。我才知道原来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地鸡毛啊。
    列车慢慢悠悠地行走,我也睡着了。
    到晚上9点多,醒来时,听两位女律师还在聊。
    这时聊的主题,是女律师乙如何顺利把关系从原事务所转过来。
原来,她在原事务所的事情都已经完了,等着开一个“所有手续已经结清”的证明后,就可以完全进入新的事务所了。但是,原事务所似乎有意“耗”着她,借口合伙人不全,无法开合伙人大会,做出盖事务所公章放她走的决议。这样,原事务所就有借口不时拉她回去“尽义务”,也就是白干活。
    两人的话题集中在如何盖公章上。女律师乙说,她恨不得偷偷潜入原事务所办公室,偷偷把章盖了。不过,公章是放在保险柜里,偷出来不容易。
    她们分析着各种拿到公章的可能性,我觉得好像逐渐就脱离了“合法”的范畴。女律师乙抱怨自己太老实,早知道原事务所卡自己,还不如上次给律师函盖公章的时候,把证明打印好,夹在里面盖上章呢。原来在律师函上加盖公章,是日常业务的一种,律师领出公章是自己去盖。
    女律师甲出主意,说,那样做容易被细心的主管发现,不如想办法把律师函安排好,结尾正好在一页的末尾,所以日期就不得不移到下页。律师函盖章一般是首页、中缝、尾页都要盖,如果尾页只有日期,就可以把日期有意往下打印,过后把在日期上盖章的尾页拿出来,上面只要打印一句“兹证明      (先生/女士)所有手续已经结清”即可。
    女律师乙受到鼓舞,决定按此实施。她说,下次原事务所再让她回去干活,她就一口气打出十几分律师函,争取套取只有日期的可盖公章的白页两张,怕一张打错了前功尽弃。盖好章,连拜拜都不用说,就交到新单位,完全到新单位上班。因为原事务所根本不会来新事务所来查看情况,只会以为她等不及,不要证明就跳槽了。
    这律师就是会钻空子。我暗暗发笑。
    虽说没有聊天的乐趣,但是我觉得“旁听”照样增加学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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